乐清检察院破解贫弱者“打官司难”
2007-10-17 10:45:10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陈东升 余乐燕
  案件最快在调卷后一天内办结

  新闻快读

  贫弱者怕打官司,一是经济状况差,二是时间拖不起。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对症下药,为弱势人群开辟了“快车道”。一般案件在调卷后一个月内审查终结,最快的甚至在调到案卷后一天内办结。

  “提高办案工作效率是对弱势人群的最大支持。”在这一指导思想之下,乐清市检察院还利用“环节少、见效快”的再审检察建议,帮助贫弱者以最快捷、最便利的方式进入诉讼程序。

  “打官司难”是个存在已久的司法难题,而对于一些经济不宽裕的老百姓来说,“没钱”、“耗不起时间”,更是横在面前的两道障碍。

  在浙江省乐清市,这两道难题都被破解了。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两大创举:一是本着“能支持尽量支持”的态度,为弱势人群开辟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二是案件一到检察机关就能进入“快车道”,最快的甚至在调到案卷后一天内办结。

  弱势人群案件进入“快车道”

  年仅17岁的朱爱华在乐清市给一个个体户当学徒工,工作中的一次意外让他的右手食指碾压致残。个体老板林某付了医疗费,但不愿意赔偿。接到朱爱华提出的申诉后,乐清市检察院当天就作出了支持起诉的决定。不久,法院判决朱爱华胜诉,个体老板林某赔偿朱爱华残疾生活补助费等23975元。

  这是乐清市检察院办理的弱势人群案件中的一件。由于开辟了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外来农民工等弱势人群在乐清打官司已不再是难题。

  据了解,在乐清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有40多万人。“在我们经办的弱势人群案件中,外来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占了60%。”乐清市检察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提高办案工作效率是对这些弱势人群的最大支持,因为他们不仅没那么多钱打官司,而且还要打工才能维持生活,也没有时间打官司。”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乐清市检察院提出了“快车道”思路。按照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民行案件应在调阅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而乐清市检察院一般在调卷后一个月内审查终结。“有些案件我们甚至在调到案卷后一天内办结,上级院也在收到提请抗诉后一天内办结。”乐清市检察院有关人士对记者说。

  再审检察建议“再加速”

  一天,一位衣着俭朴的老人来到乐清市检察院,情绪激动,口口声声说法院判决弄错了。

  负责接待的检察官问清了缘由。原来,这位老人因为借款纠纷打过一场官司,原审判决少判了应给他的两千多元利息。对这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来说,两千多元足够一年的花销。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很快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也在短时间内接受了检察院的建议,老人最终拿到了这两千多元利息。

  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是乐清市检察院为了帮助贫弱者以最快捷、最便利的方式进入诉讼程序,在民行检察工作形式上进行的又一创新。

  “贫弱者提出申诉的案件往往诉讼标的小、错误明显、争议不大,再审检察建议环节少,见效快,效果好,对希望以最短的时间进入、结束诉讼的弱势人群来说,自然是最好的选择。”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06年下半年,乐清市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了改判。

  民行监督不是“拆台”是“补台”

  2007年初,申诉人刘某的母亲来到乐清市检察院,还未递上申诉状,她就哭开了。

  原来,申诉人刘某2000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03年,刘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4年8月,刘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法院以夫妻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驳回。2005年7月,刘某的丈夫又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决刘某支付子女抚养费,承担共同债务。

  刘某父母的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又要负担刘某治病的高额医药费,判决生效后,刘某一家的生活可谓是雪上加霜。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刘某的母亲来到了检察院。

  乐清市检察院接到申诉后,迅即立了案,向法院调阅了原审卷宗。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倘若女方的病确无治愈的可能,法院可以判离,但女方生活仍由男方负责,所以原审法院判决刘某承担共同债务和子女抚养费与情、理、法不符。乐清市检察院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为由,提请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被采纳。

  在法院再审过程中,乐清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也一直关注着案件的进展。通过代理律师了解到该案有调解的可能后,及时与再审经办法官联系沟通,促成了调解。

  “争取法院的理解和支持是我们民行检察能为贫弱者解困的一大法宝。”乐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民行检察虽然是给法院“挑刺”,但不论是检察机关还是人民法院,工作基点是共同的,都是维护司法公正。民行监督在法院民事行政审判工作中不是“拆台”,而是“补台”。关系理顺了,在具体的工作中也就能相互理解了。

  据介绍,在乐清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57起案件中,法院减免、缓交诉讼费的有11起,提请抗诉的案件改判率达到了70%。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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