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系统召开学术讨论会 万鄂湘发表书面讲话
2007-12-24 09:37: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娄银生 蔡绍纲
  全国法院系统第19届学术讨论会12月2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19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主任万鄂湘发表了书面讲话。

  万鄂湘强调,各级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切实把法院系统的研究工作活跃起来,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的研究与审判工作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研究结合起来,着重研究探索审判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从理论上阐释和概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公正司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并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努力形成一批见解比较深刻、思路比较明确、措施比较具体的研究成果,对审判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

  万鄂湘要求,各级法院领导要充分认识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学术研讨的重要性;要重视司法理论研究,加强学术讨论会的组织工作;要重视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是要重视对科研人才的培养和造就;要进一步提高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的含金量和知名度。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到会致词。各高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学术研究管理机构负责人、获奖作者、应邀与会的专家、学者共210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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