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调解
2008-01-25 13:37:00
     中国法院网讯 (丁家茂)  2007年,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38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81件459人次,涉案标的1937.2万元。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出司法亲民的纽带作用,积极参与调解和解、教育宣传等活动,为玉山县司法建设和构建和谐玉山做出了重要贡献。

  从2005年2月开始,玉山县法院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严格选任标准和选任程序,共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38名。

  该院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当事人与他们在感情上、心理上有一种天然认同感,易接受他们的劝导和解释的特殊优势,积极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2007年,人民陪审员参审的347件民商事案件,这些案件属于速裁程序无法调解的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111件,调撤率为32%;共参审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3件,调解52件,调撤率为72%。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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