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规范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
2008-01-31 15:24:11
沙县法官邀请人民陪审员共同对当事人作调解工作
     中国法院网讯 (谢昌炜)  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管理新机制,做好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各项准备工作,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不断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工作机制。

  该院从2005年10月份聘任19名陪审员开始,就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每年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提高他们法律适用和把握庭审能力,根据人民陪审员的各人特长,将19名人民陪审员划分为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民事审判等专门小组,分别确立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固定参审关系,实行业务“对口参审”。由立案庭负责为每一名人民陪审员设立审判流程管理电子账户,进行参审排期,实行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审判流程跟踪管理。为优化参审效果,该院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个人审判档案,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工作信息与法官一样实行业绩考评机制,为年终开展优秀人民陪审员评选活动提供参考数据,有效地提高了陪审员参审积极性和责任感。据统计,截止日前,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处各类案件107人次,所办案件无一发回或改判,部分民商事案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实现了即调即结,案结事了目标。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