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陪审员积极参与帮教少年犯
2008-02-20 16:30:01
少年庭法官、特邀陪审员共同做少年犯的帮教工作
     中国法院网讯 (谢昌炜)  2007年以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推出了陪审员参与少年犯帮教工作制度,使帮教工作更具人性化。积极调动他们主动配合法官进行少年犯的帮教工作,充当法官助手担当社区少年犯帮教员。该项工作的实施,使该院未成年人犯罪全部服判,截至日前,未出现回归社会后的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情况。

  该院根据人民陪审员不同的职业和特长,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在庭审前,人民陪审员就向未成年被告的家长详细调查摸底;在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会同法官、检察官一同对未成年被告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未成年被告知罪畏罪,迷途知返;在庭后,陪审员还与法官一起,定期召集判缓刑的失足少年到看守所、少管所以心理咨询的形式对他们进行帮教,矫正他们的人生航标。由于工作细致到位,近年来,沙县法院判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没有一例重新犯罪的现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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