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制假药邮寄卖患者 售假者当庭称"不知是假药"
2008-04-02 13:56:38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文/范静 图/李钦鹏)  今年45岁、只有初中文化的男子张义华承租房屋生产假药,通过邮寄方式销售牟取非法利益。4月2日上午,被告人张义华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据悉该案是海淀法院受理的首起涉及假药的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义华伙同张少华、彭芙蓉等人(均另案处理)承租丰台区西四环南路及戎利丰商贸中心餐厅南侧两处平房制作假药,然后通过北京到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以邮寄的方式向患者销售。

  2007年8月17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淀分局执法人员将被告人张义华查获,并从其承租房内期货药品若干及用于制作药品的工具,从北京到利通科技有限公司起获被告人张义华准备邮寄的药品16箱。

  经鉴定,被起获的“祛癣TM银屑灵胶囊”、“癣立康TM银屑胶囊”、“协和祛白灵胶囊”、“复方解郁舒神灵胶囊”等四种药品均系不含有所标明的有效成分、患者服用后可能贻误诊治的假药,被起获的“拜糖康胶囊”、“消糖灵”等二种药品系擅自添加西药成分、超出规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范围、患者服用后可能贻误诊治的假药。

  据张义华在公安机关交待,2006年10月份他来到北京,和弟弟张少华在自称是家族企业的“制药厂”工作,他负责把大瓶的半成品药分装在小瓶里,然后装盒把药包装起来贴标签,之后按定货名单打包邮寄出去,并表示自己知道这些药品都假的。

  庭审中,被告人张义华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提出了异议,并辩解道“我只是帮我弟弟的忙,没有参与生产假药,我就是帮忙拿药去邮寄,我不知道那些药是假的”。

  据一些受害者称,他们是从网上看到相关信息说这些药不错,就打电话购买了。但在服用这些假药后,就出现了皮肤过敏、头晕、易感冒等症状。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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