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破获取款机现金被盗案 原是银行保安所为
2008-08-25 11:54:15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陈钢
  陕西省高陵县“8·10”ATM机24万元现金被盗案成功告破。据初步审查,偷窃行为原来是银行保安内外联合所为。

  8月10日,高陵县警方接到某银行一营业点报警:银行营业厅里自动取款机内24万元现金被盗。由于案发地点的营业厅门窗完好,ATM机所在房间的防盗门均没有明显撬压痕迹,且ATM机系用钥匙打开,专案组研究确定作案对象应为银行内部人员。

  根据ATM机资料显示,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为8月10日凌晨2时29分57秒至2时59分06秒。这个时间,在营业点值班的只有4名工作人员,分别是3名保安张某、陈某、方某和支行行政值班员吴某。针对这4人,警方进行了谈话及外围调查。

  8月15日,案情取得突破性进展,警方确定保安陈某有重大嫌疑。经突击审讯,陈某交代,原来早在今年春节期间,他和该行原保安赵某就开始预谋盗窃ATM机内的现金。他们趁银行工作人员给ATM机换钞之机偷偷记下密码,然后又观察到ATM机的钥匙一直放在一位工作人员抽屉内。今年春节后,陈、赵二人偷配了营业室后门的钥匙,一个月后,曾悄悄打开营业室后门,从抽屉中取出ATM机钥匙,打开ATM机,但没有取钱。8月10日凌晨2时许,两人用上述方式,打开ATM机,窃取了机内两只装钱的盒子,然后赵某携赃款翻墙逃去。陈某则将ATM机的钥匙放回原位,锁好门,上楼继续睡觉。

  8月17日,银行隔壁水厂的保安谢某,向警方投案自首,称自己为赵某提供了装钱的袋子,帮赵砸开了钱箱,并用“三轮摩的”把赵某送至西安北郊。警方从谢某处缴回赃款14600元。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警方进行了网上追逃。8月18日,赵某在浙江省杭州市被抓获,追回赃款22万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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