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法院深入案发现场开审失火案警示村民心
2009-04-16 16:27:38
永安法院到案发现场开审失火案
     中国法院网讯 (罗志龙)  今年2月,家住福建省永安市大湖镇高增村村民张济春因法制观念淡薄,擅自在田边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烧毁林木100余亩。由于此类案件在农村具有一定代表性,为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4月14日,永安法院到案发地现场开庭审理此案,案件宣判后还进行了判后说法。旁听群众纷纷表示:“法院到我们村来开庭,我们大家都懂得了没有经过审批用火是犯法的,以后再也不会随便烧火了。”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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