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妻子横行乡里 北京房山一村支书6罪获刑20年
2009-05-18 10:13:14 | 来源:京华时报 | 作者:裴晓兰
  北京房山区阎村镇开古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明伙同妻子刘春香横行乡里,称霸一方。近日,宣武法院一审以6项罪名判处刘明有期徒刑20年,他的妻子刘春香等10人亦分别被判12年到1年不等。

  个体户发迹成村官

  42岁的刘明是房山区本地人,初中毕业后从事个体经营,颇有经济头脑。后来,他娶了与他同岁的刘春香,此人比刘明更有经济头脑,且泼辣能干。

  刘明夫妇发迹始于2001年房山区绿海集贸市场改造。当时,该市场因经营不善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而看准商机的刘明夫妇对市场进行承包,并很快将其经营得红红火火,使得原本3亩多面积的市场扩大了数倍。由于能人的名声在外,刘明于2002年3月当上了开古庄村经联社长,负责全村经济;2004年开始兼任村委会主任;2006年兼党支部书记,成为开古庄村的“一把手”。

  刘明当官后,刘春香全权负责绿海市场,并把自己的两个弟弟和两个妹妹叫来,帮她管理市场和其他工厂。不过,该市场没有在税务机关登记,也从来没有交过税。此外,刘明将自己的叔伯弟弟刘立国和远亲刘振安排进村委会,让他们担任治保主任、村委会委员。

  敲诈开发商百余万

  刘明上任后,很快便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当时,开古庄村引进了地产开发项目——昊腾小区,因需要刘明协助办理“五证”,昊腾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王某被迫忍受了刘明的多次勒索:2003年刘明因出国向王某要了3.5万元;2003年下半年刘去云南又要了4万元;2004年刘家装修找王某报销票据2.4万余元,并让王某送了一台价值5万元的等离子电视……

  2005年,刘明又向王某索要300万元,理由是自己为昊腾小区的建设“出力”了。王某开始没有答应,刘明便隔三差五派人去王某的公司捣乱,刘春香也是遇到王某一次就骂一次。最终,王某迫于压力向刘明提供了共价值110万元的5套房子。

  除了敲诈开发商,刘明还将属于村里的钱揣进自己腰包。2005年9月,为了解决开古庄村排水问题,刘明让刘立国、刘振在村西侧挖一条排水沟,并同意将挖出的土卖掉。其间刘立国、刘振给过刘明挖土钱共计14万元。刘明并未将钱全交到村里,而是分给刘立国、刘振一共5万元,让他们“别出去乱说挖土的事情”,剩下的9万,他交给村里1万元后全进了自己腰包。

  妻为夫摆平外敌

  与丈夫刘明如出一辙,刘春香也横行霸道。2004年4月,开古庄村竞选村委会主任时,刘春香找人将刘明两个竞争对手家窗户玻璃砸碎。

  2004年6月,因不满开古庄村党支部副书记姜某和刘明不和,刘春香找人将姜某痛打一顿,致使姜某“左额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2004年11月左右,刘春香还指使他人将昊腾公司总经理王某的腿打成骨折,原因就是认为自己和丈夫为昊腾公司出力了,王某却总不拿来好处费。

  当着警察面打人

  刘明夫妇的嚣张最终走到了尽头。2007年1月19日,刘明乘坐由司机驾驶的奔驰车,与公交司机孙某驾驶的917路公交车因抢道发生纠纷。刘明隔窗对骂后冲上公交车,用车上的塑料桶砸孙某的脸部,并打电话叫人来支援。

  很快,刘明的两车亲信带着铁棍等赶到现场,一同到达的还有接到报警的警察。尽管有警察在场阻拦,刘明等人仍对司机孙某拳打脚踢,致使孙某“左顶部头皮裂伤”。2007年2月,刘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他的妻子刘春香等人也随即被抓,后均被公诉。

  刘明被控制后,村委会出过证明,称刘明对村里经济建设贡献很大,希望司法机关网开一面。该案曾在房山法院审理,后来才转到宣武法院。

  经过审理,宣武法院一审认定刘明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他的妻子则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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