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院的理念探讨与实践探索
2009-09-27 14:15: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闫杰
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杰
  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是人民法院着眼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科学发展,确保人民法院理念正确、审判公正、执行高效、队伍廉洁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人民法院在新时期应当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坚持以“公信立院”为核心,以“从严治院”为手段,以“科技强院”为保障,实现人民法院的又好又快发展。“三院”中“从严治院”主要是针对人力资源而言,“科技强院”主要是针对物力资源而言,它们是“公信立院”的两个具体抓手。只有抓好了人力与物力两个基本方面,“公信立院”才可能得到真正实现。

  一、实行从严治院的理念探讨

  没有思想的先进性,就没有工作的创造性;没有新的理念,就没有新的发展。要做到从严治院,首先要更新管理理念,吸取人类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切先进成果,将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移植到“从严治院”的管理体系中去,在制度化管理中用科学管理理念指导实践。人民法院的管理包括审判管理、执行管理、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各项管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形成一个管理体系。要实现从严治院的目标,就要建立一个科学的制度化管理体系,从而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以制度激励人、以制度促发展”的目标。

  (一)树立从严治院是一种“爱”的理念。

  制度是管理的载体,从严治院要从完善制度做起。西洛斯·梅考克说:“管理是严肃的爱。”“爱”界定了管理的性质,“严肃”界定了管理的形式。“严是爱、宽是害”、“严管是最大的厚爱”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话,充分表现了从严管理“爱”的属性。制度是“高压线”,同时又是“生命线”,严格的制度化管理,才能保证管理是“爱”的属性。疏于管理是管理者的失职,也是对被管理者的无形伤害。被辖制的自由仍是自由,严肃的爱还是爱。制度不是对被管理者和管理者的束缚,而是用心准备的“佳肴”和用爱酿造的“美酒”。作为管理者,要从爱的角度去设计和执行制度,并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大胆管理,科学管理,拿出爱和智慧,让人性化的科学管理开出芬芳的花朵。

  (二)树立从严治院是“严肃的爱”的理念。

  管理就是严肃的爱,制度就是无情的情,这反映了从严治院刚性的一面。真爱,是不露声色的关怀。就像是真山无名,真水无香。从严治院是严肃的爱,是负责任的真爱。管理是一架由两个字组成的天平,“管”被放在了右盘里,它是砝码。“管”是刚性的,但在“管”的时候不能像“砸上铆钉”一样管得太死,要体现人性化;“理”被放在了左盘里,它是被测物,“理”是柔性的,在“理”的时候也不能“信马由缰”一样放得太松,要体现程式化。管”和“理”的结合就是刚柔相济的结合,科学的管理艺术就是始终保持这架天平的平衡。管理其实就是严肃的爱,是一种对每个人负责任的真爱。管理者要站在“爱”与“严肃”的角度去“管”,把握好管理的尺度;被管者要从长远的眼光去理解“管”,理解管理者的良苦用心。执行制度既要坚持制度的严肃性,又不伤害法官的感情,大家来共享管理制度,才能将真爱撒遍法院!

  (三)树立“严管是最大的厚爱”的理念。世界上的爱有多种,但爱的结果与初衷未必能吻合。如同家长对孩子溺爱,最终会使孩子贻害终生一样,我们对法官队伍放任自流,表面看是对法官的“和风细雨”,其实是对法官的“温柔一刀”,最后造成法官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因违法乱纪丢了饭碗,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毁灭的是他们的一生乃至家人的幸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都知道“温水煮蛙”的典故,我们不能让法官象愚蠢的青蛙一样在舒适的“温水”中逐渐被煮死,而要让他们在从严治院的“沸水”前时时警醒,纵身一跃而始终远离违法犯罪的“祸水”。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尽管我们从严管理会引起一些人的抱怨,但总比因为放松管理导致法官违法犯罪毁了一生要好得多。从关爱法官身家性命的大事上讲,严管就是最大的厚爱。

  (四)树立“从严治院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动力和保证”的理念。人民法院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需要强有力的管理来保证,必须始终抓住从严治院这个核心和关键,不但要坚持不懈狠抓制度建设,还要建立和完善制度落实的机制,明确从严治院的工作思路,把握法院管理规律,把从严治院作为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之本,用科学的制度和强有力的落实来管人、管案、管事,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促进审判事业全面发展。法院的内部制度不仅要对干警思想行为作出具体、明确、可供操作的规定,还要因地制宜,通过完善制度弥补上级相关规定的不足,提高内部管理的精密化程度,将从严治院化作推动法院发展的动力,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五)树立“规则胜于一切”的“从严”理念。规则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程序,特指规则中指导下属如何做对的事情,即该做什么、怎么做;二是制度,特指规则中警示下属不该做的事情,包括做错了怎么办。从严治院要注重细节,细节管理不能只靠管理干部去处处注意、事事盯住,而要靠系统、细化可操作的规则去管理,要做到制定规则、推行规则、落实规则,三者缺一不可。从严治院要坚持“规范与准则胜于一切”的理念,并要强调“责任到人”,要做到严而有序,严而有据。要不断加强标准化管理,在管理中不断地“复制”和“升级”制度,实行精细化集约管理。制度要成为一个“局”,个别人非得要超越管理搞特殊化,那就要让他“出局”。

  (六)树立“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的“重在执行”理念。制度设计得再好,没有人执行就等于一纸空文,就会成为无用的“稻草人”。制度建立了,如果得不到切实执行,制度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从严治院就要狠抓制度的落实,让所有人在制度面前放弃幻想和侥幸心理,避免出现对制度的信任危机。为了使每项制度得到落实,真正发挥其作用,实现创设制度的目的,在执行制度上要敢动真格,执行起来一抓到底,持之以恒。通过培养强烈的执行意识、建立强有力的执行机构和严格的检查落实机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确保“从严治院”的思想入心入脑、贯彻始终。

  二、赵县法院坚持从严治院的探索

  制度是严肃的爱,品牌是无声的歌。我院在坚持从严治院中,倡导“全渗透”、“无缝隙”和“人性化”管理,将其作为实现推进司法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勇走改革创新之路,各项改革措施既取法自然,又春风化雨,有时还风雷激荡。我院在实施品牌战略上非常重视从严治院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完善法院内部的“小立法”,强化了制度的执行机制,制度化管理为品牌建设之歌加入了和谐的“乐谱”。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方面,我院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激励着干警以饱满的热情恪尽职守、建功立业。我坚信“管理是严肃的爱”、“严管就是最大的厚爱”,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贯穿从队伍建设到审判、执行、信访、司法政务等各个工作环节,在各个领域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全方位的“管理品牌”。一是在队伍管理方面坚持“严管、厚爱、尚教、重防”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法,善待法官和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束之以威,做到宽严相济,不偏不倚,加强与法官的的感情交流,用实际行动温暖干警的心,培育浓厚的官兵亲情。同时院党组注意运用政策杠杆调整人员流向和价值取向,利用记功、嘉奖等方式树立好的典型,利用诫勉谈话、监督通报等方式警示不良倾向,利用为干警过生日、免费体检、增加补助、丰富文化生活等措施提高待遇,极大地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党组在坚持从优待警政策,积极为法官解决职级待遇、审判津贴、子女上学就业等实际困难的同时,也旗帜鲜明地纠正违法违纪苗头。出台了《法官联系人制度》、《关于建立作风档案的规定》、《会议培训纪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审判执行业务考评办法》等规章制度,做到每个阶段都有相关规范。

  “一念之非即遏之、一动之妄即改之”是我院“全渗透管理”理念在作风建设方面的体现,也是我院从严治院在约束机制建设方面的“风向标”。一支队伍的作风好坏,决定这支队伍的形象。因此,我们将作风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头戏,坚持教育与监督“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我们将检查机制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品牌”建设的关键一环,党组一班人通过精心谋划,出台了《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等制度,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发《征求意见函》、强化信访监督等方式,推进了精细化、实体化管理的进程。今年又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所有结案一月一评查、一月一通报,随时纠正审判工作中的偏差。监察室负责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这些措施有力地整肃了工作纪律,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落到了实处,形成了法官“既勤政又廉政,既干事又干净”的良好氛围。正是因为有了制度化管理,我院才先后取得了省院记集体一等功、全省优秀人民法院、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法系统领导班子标兵等荣誉。

  三、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应注意的问题

  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一是要求制度设计以实现法院良性、有序发展为前提,二是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却经常出现由于制度设计的缺失所引发的种种尴尬和制度执行中的种种阻力,使制度的威力大打折扣,同时,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不适时、不配套、不到位等问题。我个人认为,在坚持从严治院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注重制度的不断创新。制度创新是指通过创设新的、更能有效激励人们行为的制度体系来实现持续发展和变革创新。所有创新活动都有赖于制度创新的积淀和持续激励,通过制度创新得以固化,并以制度化的方式持续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制度创新是创新之本,没有制度创新,就没有核心竞争力。每名法院的管理者都要具有理念再造的素质,要有创造性思维和创新性手段,努力建设“创新型”法院,不但要与时俱进、大胆改革,还要敢于“自我革命”,根据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人民法院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更新从严治院的管理体系。

  (二)更加关注“制度成本”。制定制度一定要事先调研,让制度设计符合人员素质、财力和发展环境等客观实际,不能好高鹜远,盲目追求“高、大、全、新”。制度设计的蓝图再好,如果不考虑实施成本,那么到头来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折腾了一阵,又回到原来的制度安排上。法院管理者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制度的可操作性方面要考虑周全,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因地制宜,还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新制度的实施来“设租、索租或寻租”,防止进行徒劳无功“制度实验”。 

  (三)注意建设法院特色的制度文化。文化是制度和行为长期积淀的结果。制度文化是法院行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法官职业群体的行为设定一定的准则,对司法行为和心理进行合乎目的性要求的调整,从而达到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法院形象的目的。我们从严治院应当大力加强制度文化建设,不断规范法官的职业行为,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要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案的作用,防止权力的肆意膨胀,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努力消除制度建设的盲点,并在巩固制度建设的成果上取得突破,使管理文化发挥辐射作用,形成规模效应,让执行制度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四)要加强检查机制建设。现阶段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非制度的缺失,而是管理的无序和无效,解决之道在于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矫正机制,从严治院要辅以相应的检查、监督机制作为保障。法官是人而非神,如果缺乏监督,有时难免会有人去蔑视制度、挑战管理。近年来法院系统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件,已为法院的检查监督机制敲响了警钟。所以,要抓好从严治院各项措施的落实,应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警示教育到位,风纪整顿到位,管理监督到位,执行纪律到位,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总之,我们在坚持从严治院中,要不断更新管理理念,将“从严治院”摆在突出位置,正确把握好“公信立院、从严治院、科技强院”三者关系,让从严治院成为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机制保证,以强有力的队伍建设和公正高效的司法取信于民,为法院的科学发展注入新活力。
责任编辑: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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