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第一黑嘴"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再度被审查起诉
2010-03-01 09:37:20 | 来源:京华时报 | 作者:王阳
  历时一个月的第一次补充侦查结束后,“股市第一黑嘴”汪建中的卷宗材料,近日再次转回(北京)市检二分院。罪与非罪,依照法律规定,将在此后的一个半月内可见分晓。若证据不足,汪建中或能脱罪;若证据充足,汪建中将正式面临刑事指控。抛开定罪与否的悬念,详考此案,是灰色地带衍生出的巨额财富,成就了一个贫寒子弟的金融狂想。

  巨额罚单

  警方再次移送回市检二分院的卷宗材料中,依然认定汪建中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名。

  汪建中,42岁,北京首放投资公司总经理。在公众领域内,“汪建中”一名广为人知,仰赖于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签发的一张巨额罚单。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07年1月1日到2008年5月29日期间,汪建中及其控制的北京首放,利用面向社会发布“掘金报告”的影响力,在沪深股市交易55次,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非法获利1.25亿余元。针对该行为,处罚书决定:没收汪建中1.25亿余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等额罚款,总金额高达2.5亿余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证监会针对自然人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笔罚单。

  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名移交司法处理的股市黑嘴,汪建中应算第一人。此前虽有吕梁、赵笑云等人被查,但这些人提前获知消息后,均出走海外,至今未归。

  此案中,证监会还首次动用了《证券法》第77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兜底条款。77条,是定性“违法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专门条款,共罗列了4类行为:联合买卖或连续买卖、相对委托、洗售、其他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显然,前三种行为框不住汪建中的行为。唯有“其他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这一语意模糊的“兜底条款”,方能将其网入。

  兜底条款,是立法的一个技巧。设立此类条款,是为了惩罚立法时所未曾出现的新型违法行为,防止法律很快就不适用社会实际需要。社会实践中,虽有此类条款,但极少能够实际运用。汪建中一案,堪称尝新之举。

  适用兜底条款,法律界素有两种声音。一种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应对该条款做扩大性解释,引人入罪。另一类观点则是,不能无视公然践踏立法精神的违法者,应该从维护社会基本公义的角度,将其纳入法网。

  上述任何一方观点成立,均需大量的证据链条来佐证。汪建中一案,经证监会先行行政处罚后,事实已基本清晰,但历时1年有余,依然未能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原因正在于此。

  记者昨天咨询法律人士获悉,依法律规定,此次补充侦查结束后,结果有三:若检方认定构成犯罪,且证据充足,会提请法院惩处;若认定构成犯罪,但证据不足,会再有一次补充侦查的机会;若认定不构成犯罪,亦有可能撤销此案。上述工作,将在此后的一个半月内完成。

  股市“红色星期一”

  此前,在中国证券咨询业的小圈子里,汪建中被尊称为“老汪”,素有“点股成金”的盛名。其名下的北京首放投资咨询公司成立于2001年,为汪建中与其前妻所创,初始资本金仅100万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业人士称,北京首放成立时间不长,其咨询报告的质量在业界已声名鹊起,颇有些“真东西”。汪建中被查以后,再次回看其咨询报告,更觉神奇,因为其制造了无数个神奇的“股市红色星期一”。

  所谓“红色星期一”,是指北京首放在周五发布名为“掘金报告”的咨询意见,推荐相关股票。下周一,这些股票总能位居沪深股市涨幅榜前列,几乎周周应验。

  此次被查,“红色星期一”的秘密终被揭开。证监会认定,汪建中的作案手法是,提前选好股票建仓,发布荐股报告。待网民闻风大批买入后,汪建中掌握的十多个账户悄然出货。

  资料显示,汪建中买卖的证券中,有“工商银行”、“五粮液”、“中国石化”等38只股票和权证。共计55次的买卖行为中,汪建中合计买入52.60亿元,卖出53.86亿元,总金额高达100多亿元。其中,45次赢利,合计获利1.50亿元;10次亏损,合计0.25亿元,累计净获利1.25亿元。

  这一骄人战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汪建中视为自己的“炒股技巧”。2008年5月,审计署在调查金融市场时,意外发现汪建中掌控下的多个账户资金进出频繁,遂建议相关部门查处。5月29日,动用新《证券法》赋予的直接查扣权力,证监会稽查部门一举扣押汪建中名下的1.67亿元资金。

  被查后,汪建中自认“委屈”。他多次找到证监会辩称,他是依靠自己的智慧赚钱。但证监会最终认定,其行为在国外属“抢帽子”行为,明令禁止。限于立法技术,国内证券法规虽未明确禁止,但依据禁止不公平交易的立法精神,该行为应予严惩。

  身家几何

  目前,已难以考证汪建中的第一桶金究竟来自何处。但证监会的查处资料显示,汪建中在中国股市上收益颇丰。

  第一次查扣时,汪建中控制的17个账户中的资金即已高达1.67亿余元。此后,监管部门亦多有斩获。

  与中国股市此前诸多难以执行的空头罚单不同,2009年11月,接案不到两周,北京西城法院就从汪建中控制的各个账户内顺利执结2.5亿余元。这是该院历年来执行回的最大一笔执行款。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2008年1至11月,该会没收违法所得计1.53亿元,罚款人民币1.46亿元。汪建中一人的罚单,显然已贡献了其中的绝大部分。

  目前披露的资料显示,汪建中聚敛财富的手段,除前文提及的抢先交易外,还有巨额资本带来的市场优势。通常来说,交易所按0.3%标准计收交易手续费,因汪建中交易金额巨大,手续费可“优惠”至0.06%或0.08%。一般的股市波动,散户连交易费都挣不够,但汪建中这样的资金大户就可轻松获利。依其交易量来算,这类收益,金额当以千万元来计。

  还有一个特殊的例子是,2008年4月23日,为提振股市,国务院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0.3%下调至0.1%,大盘次日普涨。汪建中买卖马钢CWB1(580010)权证,一日获利2400余万元。

  小镇名人

  汪建中出生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为家中四子中最小的。回忆早年生活,他在一次媒体访谈中称:“平时饥一顿饱一顿,最大的愿望就是过年时能吃一顿带肉的饱饭。晚上读书到半夜,蚊子多,只好把双腿都浸在放满水的桶里。”

  1984年,汪建中从怀宁县高河中学毕业,考入厦门大学金融系,这是其家族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该中学另一个名人是诗人海子。在当地一些网站上,两人与清代书法大师邓石如、“两弹元勋”邓稼先等,并列为安庆名人。

  1989年,汪建中大学毕业后,在工行大兴支行任信贷员。4年后,考入国航财务公司,其间开设了自己的第一个股票账户。1998年,汪建中下海。2001年,汪建中与前妻赵某成立北京首放咨询公司。

  2003年,中国股市进入一个漫长的熊市,在很多人痛下决心远离股票时,各大证券媒体接到了北京首放的供稿电话。与多数咨询机构剪刀加糨糊的咨询报告不同,汪建中的报告条理清晰、结论有力、用词讲究,很快得到编辑的厚爱。不久以后,汪建中成为央视《中国证券》栏目的观察员,“老汪”一词流传更广。

  一篇报道称,其时,汪建中身家约3000万,座驾为一辆白色广本。熟人问起为何不买奥迪,汪羞涩地笑称“广本也不错”,与其身家正相配。

  发迹后,汪建中数次衣锦还乡,多有慈善之举。在其老家怀宁,汪早期出资修建通往镇上的公路;后期,为其小学时的母校洪铺镇中心小学捐建了一座名为建中楼的教学楼、为高中时的母校高河中学捐了200万元助学金。2008年,汪建中筹建“安徽省建中教育发展基金会”。

  记者致电其受捐单位,接电话的人大多已获悉汪建中被执行2.5亿余元的高额罚单,在惊叹其“真有钱”的同时,亦惋惜不已。

  曾想退隐

  2008年5月30日,被查扣1.67亿元资金后,汪建中觉得大事不好。他给一位朋友汇去1000万元,委托对方为自己请律师找关系。6月底,汪偷偷跑到深圳,打算出国避难。因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了边控措施,他出走未遂。

  2008年11月8日,刚刚庆祝完自己40岁生日的第三天,惶惶不安的汪建中在安徽合肥希尔顿酒店内被抓。不久,因涉嫌帮助汪建中转移资产、洗钱等行为,汪建中在家务农的二哥、三哥被警方羁押。

  时至今日,历经行政处罚2.5亿元、逮捕、取保候审、再度被羁押等诸多变化,42岁的汪建中已开始认命。他反省自己的错误,并就此前的行为,要求律师代其向监管部门、全国股民深表歉意。

  检讨信中,汪建中称,“作为证监会批准的投资咨询公司,有义务有责任教育投资者,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与发展,让投资者理性参与证券投资,我在这方面做得不好”。

  汪建中发迹后的助学之举,令其老父亲在乡间很骄傲,认为自己年轻时诗书立家的梦想终于实现。汪建中的律师高子程称,2009年11月26日,看到央视播出的黑嘴汪建中新闻,其老父亲深夜吞药自尽。

  据悉,西城法院执行2.5亿元罚金时,此前坚持申请行政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的汪建中,出人意料地爽快签字,并期望法官尽快结案,还他一个自由身。

  汪建中出事后,其原本排列在安庆名人之列的姓名已被一些网站拿下。汪建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说,汪在2006年年底已有退隐之意,并时常吟诵老乡海子的名作《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奈何,此后股市汹涌。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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