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法院妥处金融案件效果好
2010-03-18 08:28: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安乡频道 | 作者:李曼丽
  为确保安乡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调判结合的原则,公正高效审理了大批金融纠纷案件,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受理的原告安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马朝洪、第三人刘甲秀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第三人刘甲秀向信用社贷款5万元,贷款到期后刘某因无力还贷同意将自用房屋抵贷。但该房屋在2007年已被该院因应刘甲秀之子的债权人马某的申请予以了查封,法院要继续执行。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查阅了大量地资料,多次集中分析研究,最后依法作出支持了信用社的诉讼请求。

  该院金融合议庭的法官还多次深入到各金融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企业管理人员、律师对服务金融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企业的广泛欢迎和好评。与安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专项审判工作的协议》,贷款回笼率明显提高。联社副主任王焕波感激地说,法院为我们筑起了一道金融防火墙。
责任编辑:张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