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墨盒”傍名牌 4人生产假冒墨盒被判刑
2010-05-13 10:18: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香河频道 | 作者:刘春燕
  胡某等四人原本同是北京市中关村某科技公司的员工,有一份好好的工作不珍惜,却为获取暴利生产假墨盒,结果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被告人胡某等四人均系湖北省公安县人,原来同在北京某科技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后胡某发现生产假墨盒有利可图,遂自2007年9月10日起,伙同陈某等三人在香河县某村租用他人房屋,生产假冒佳能、理光、美能达、夏普等品牌打印机、复印机上使用的碳粉盒,共计1000余个,价值12.7万元。

  香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等四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胡某等四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