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法院全面加强人民法庭便民机制建设
2010-06-07 09:13: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宜昌频道 | 作者:秭归
  近年来,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通过增人、扩权、巡回、延伸、提速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便民机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法庭年办案数量占全院结案总数的60%以上,归州法庭还被授予全国、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以及全国、全省“青年文明号”。

  充实审判力量。各人民法庭都按照“三审一书一警”的标准配备人员,对工作任务较重的茅坪法庭配备了六名审判员、二名书记员和一名司法警察,在12个乡镇各选任了一至二名陪审员,方便开展工作。在人员安排上,党组充分考虑法庭工作的实际,选派年富力强、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较强群众工作能力的干警到法庭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减轻当事人诉累。

  扩充工作职能。人民法庭工作实行“三个直接”,方便群众诉讼。一是直接立案。将人民法院专网延伸到法庭,利用审判管理软件中的立案系统,采取法庭网上审查、立案庭网上审批的立案模式,人民法庭直接审查受理标的在5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和30万元以下的商事案件,既解决了立案工作统一管理的问题,又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的问题。二是直接办费。经财政部门同意,在法庭驻地的农村信用社设立了诉讼费管理专户,诉讼费的预交、结算、退费均在法庭直接办理。三是直接执行。在法庭设立了由执行员和司法警察组成的执行组,专司辖区内的执行工作,人员由法庭管理,工作由执行局统管。

  落实巡回办案。针对秭归山大人稀、交通不便的实际,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法庭,在小集镇设立巡回办案点,规定对赡养、相邻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类型案件一律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对有肢体、语言等残疾的特殊人群案件坚持巡回审理,每个人民法庭每年巡回办案数量不低于25件。

  延伸审判服务。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在辖区党委的领导下,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维稳办、司法所等部门联手,通过制定工作制度、搭建工作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司法协理工作,在辖区每个行政村聘请一至三名司法协理员,协助法庭调解、执行案件,为群众联系办理诉讼事务。

  加强便民速裁。制定了繁简分流办法和速裁工作规范,2010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期限要控制在28天以内,比上年减少3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期限要控制在100天左右。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