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布2010年首批挂牌督办案件
2010-07-07 11:18:39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顾瑞珍 王清霖
  环境保护部6日公布了2010年环境保护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决定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广东省汕头市等5个地区的造纸企业和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绿源污水处理厂等9家企业挂牌督办。

  新闻发言人陶德田说, 2010年3月至5月,环境保护部对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宁夏14个省(自治区)53个地市的461家制浆造纸企业污染状况进行了督查。结果显示,461家企业中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约占21%,312家正常生产的企业超标率约为20%。在督查的53个地市中,广东省汕头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山东省临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等4个地区制浆造纸企业存在各类环境违法问题集中,环境违法企业比例都超过50%,安徽省宣城市虽然违法问题比例未超过50%,但7家在生产的企业有4家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个别企业偷排未经处理废水。为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高排放行业污染反弹势头,环境保护部决定暂停广东省汕头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安徽省宣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等5个地区新建、扩建造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名单见附件)。

  在督查的其他省市制浆造纸企业中,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绿源污水处理厂、河南省新乡市亨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营口造纸厂、湖南省常德天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金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左营造纸厂、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圣龙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均存在擅自停运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决定将这9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列为2010年环境保护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

  陶德田表示,环境保护部将要求有关省区(市)环保部门对挂牌督办的五个地区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跟踪督促整改。对列入淘汰范围的落后生产设备及能力,督促地方政府坚决予以取缔。同时,依法对挂牌督办的超标排放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处以罚款,并追缴排污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关闭;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处以罚款,限期补办手续,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对擅自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环境保护部还将对督查中发现的其他环境违法问题下发环境监察通知书,督促地方环保部门逐一进行整改。

  陶德田指出,今后,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确保“十一五”减排目标如期实现。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