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法官简章
2010-11-05 14:30:3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市、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国审判和检察机关(江苏省除外)

  二、遴选职位及职数

  1、职位:助理审判员(科员级)

  2、职位编号及职数:

  共30名,其中: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职位编号101,5名。

  金坛市人民法院:职位编号201,3名。

  溧阳市人民法院:职位编号301,3名。

  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职位编号401,1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共8名。其中职位一编号501,4名(男女不限);职位二编号502,4名(限男性)。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职位编号601,3名;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6名。其中职位一编号701,3名(男女不限);职位二编号702,3名(限男性)

  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职位编号801,1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3)具有公务员身份,担任公务员满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二)资格条件

  1、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现任法官、检察官满三年;

  (2)近三年在法律类核心期刊发表过法学论文,或在全国法检系统学术论文评比中获奖,或有2篇以上法学论文在省级以上法律类刊物发表(含在省级以上法学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2500字以上。

  2、辖市、区人民法院:

  (1)现任法官、检察官满一年;

  (2)近三年在市级以上法律类刊物发表过法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法学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2500字以上),其中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对近三年在省级以上法律类刊物发表过法学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法学论文评比中获奖的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予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关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0年11月9日起)

  报名开始前,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市、区人民法院联合在人民法院报、人民检察报、中国法院网(网址:www.chinacourt.org)、常州考试网(网址:www.czks.cn)、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网站(网址:www.jsczfy.gov.cn)上发布遴选法官公告。

  (二)报名、打印准考证及邮寄相关资料

  1、报名(2010年11月12日-26日)。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常州考试网(网址:www.czks.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报考单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简章,了解参加此次法官遴选的具体法院和职位,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的职位报名,不得同时填报数个职位,如愿意服从调剂,应在相应栏目内注明。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常州市法院系统遴选法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常州市法院系统遴选法官报考信息表》两份。

  2、打印准考证(2010年11月27日-11月29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邮寄相关资料(2010年12月1日前)。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将下列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报考法院政治部(政治处),并注明“法官遴选”字样:

  (1)《常州市法院系统遴选法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

  (2)个人自荐材料;

  (3)已发表(获奖)论文目录及论文复印件;

  (4)获得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可反映本人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40%、60%。

  1、笔试(2010年12月4日下午)

  (1)开考比例:考生与职数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以相应减少职数。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实务,命题形式主要为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2010年12月7日前):考生可通过常州考试网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面谈及心理测试(2010年12月17 日—12月18日)

  (1)资格复审(12月17 日—12月18日上午):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如有考生事先明确表示放弃资格复审的,可在同一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准考证、《常州市法院系统遴选法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法律职务任命文件、法学论文发表或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2)面谈(12月17 日—12月18日)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按顺序号与遴选单位进行面谈。

  (3)心理测试(12月18日下午)

  心理测试结果供遴选单位参考。

  3、面试(2010年12月19日)

  面试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2010年12月20日上午)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法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根据需要增加体检项目。经考生同意,每个职位可以确定一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如有同一职位其他考生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的递补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2、考察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将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递补人员作为拟遴选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遴选资格:

  (1)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

  (2)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考察、不协助考察,致使考察无法进行的;

  (3)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的。

  (五)调剂遴选

  体检及考察结束后,如某职位未实现遴选计划数,同一职位又无递补人员的,从其他愿意服从调剂的递补人员中择优进行遴选。对调剂遴选人员按要求组织考察。

  (六)公示

  对拟遴选人员,在常州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反映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法官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9-85336153

  六、联系方式

  1、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永宁北路6号,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213002;咨询电话:0519-85576012、85310825(传真);联系人:施先生;电子信箱:czzyzzrsh@163.com

  2、金坛市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江苏省金坛市华城路118号,金坛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邮政编码:213200;咨询电话:0519-82399608、82399668(传真);联系人:于先生;电子邮箱:jtfyzwq66@163.com

  3、溧阳市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燕山中路12号,溧阳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政编码:213300;咨询电话:0519-87116601、87116610、13921068208;传真:0519-87116100; 联系人:宋女士、毕先生;电子邮箱:songwen301@163.com

  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12号,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邮政编码:213160;咨询电话:0519-88311827、13961299666、0519-86307970(传真);联系人:钱女士;电子邮箱:wjfy712@126.com

  5、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常州市高新(新北)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邮政编码:213022联系人:林先生、包女士;咨询电话:0519-85193018、85190852(传真);电子邮箱:baohua19790724@163.com

  6、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08号,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邮政编码:213017;咨询电话:0519-85359698 、 85359613(传真);联系人:龚女士;电子邮箱:tianfzzc@126.com

  7、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银杏路83号;邮政编码:213023;咨询电话:0519-83907182、88891919(传真);联系人:钱先生;电子邮箱:qianhw118@yahoo.com.cn

  8、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法院:

  通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圩墩路38号;邮政编码:213011;咨询电话:0519-88776107、88771260(传真);联系人:谈先生;电子邮箱:jsczqqfy@163.com

  七、附则

  1、遴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有调整,提前通知考生本人。

  2、本简章由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二0一0年十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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