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2010-11-12 16:19: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申宏
  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被誉为法院工作的生命和灵魂。因此,作为社会矛盾化解第一防线、身处公平正义第一关口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始终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举措,在审判实践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时代主题,不断提升司法审判工作质量。

  一、提升审判质量,必须注重优化司法理念

  思想决定行动、理论指导实践。要提升司法审判质量,必须首先解决审判队伍的司法理念问题、办案的指导思想问题。一是积极倡导案结事了。在民商事审判中注重从根本上消除当事人之间利益纷争,积极追求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和邻里关系的和谐;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对犯罪危害后果的剖析和犯罪分子的真情感化,积极促成犯罪分子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在执行工作中注重强化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生存权的保护,平等保护权利人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倡导情理法的融合。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基础上,注重兼顾中华民族以人情为基础、以伦理为本位的朴素法律观和正义观,在司法实践中注重发挥传统伦理道德和风俗习惯的作用,把审判的合法性转化为道德伦理上的合理性,增强司法的亲和力,使司法裁判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同。三是积极倡导能动司法。要注重克服司法被动性和法官一味中立的弊端,在诉讼中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活动的指导,主动对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尽可能地发现隐藏在证据背后的事实真相,最在限度地实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提升审判质量,必须注重强化司法能力

  司法审判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法官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是案件质量的基础。要提升司法审判质量,作为法官仅有良好的主观愿望是不够的,还应具有过硬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司法审判技能。为此,要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通过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有力促进办案质量的稳步提升。一是以激励机制促进业务理论学习。鼓励干警通过自考、函授、接受远程教育、参加司法考试等方式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对学有所成、学有所长者给予表彰奖励、提拔重用,提供展示才能舞台。二是以多个平台丰富学习方式。积极开展每月两期的 “法官沙龙”、每季度一次的“法官讲坛”、常年在局域网上开放的 “法官论坛”等学习交流活动,引导干警讨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交流办案经验。三是以岗位练兵增强技能。定期组织院领导开观摩庭、庭长开示范庭、书记员记录比赛等活动,让参与活动的干警通过亲身体验,全面了解掌握庭审程序、诉讼参与人的诉讼心理、审判要求和司法需求,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达到不断提升审判水平和审判技能的目的。四是以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以建设“零违纪”的班子、带出“零违纪”的队伍和争创“零违纪”的法院为目标,狠抓“五个严禁”等禁令的落实,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提高干警公正廉洁司法能力。

  三、提升审判质量,必须注重强化司法管理

  提升审判案件质量,完备且行之有效的审判质量管理制度是最可靠保障,要立足于法官队伍的现状,遵循审判工作的规律,建立一套上下协作、权责明析、操作性强的,并且符合本单位实际、有利于审判工作规范运作的审判质量管理机制。一是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软件应用效率,完善与之配套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设立审执限预警、审执限跟踪、案件催办等制度,所有案件均进入网络系统,确保案件流程信息和数据的自动生成,实现网上登记、网上传送、网上报批、网上跟踪,解决审判人员办案的随意性,确保程序公正,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二是建立裁判文书三级审签机制。要严格裁判文书的审查,裁判文书由承办人工整起草后,应由庭长进行审查,然后再由两名资深法官复查,最后由分管院长审核签发,将不合格裁判文书消灭在打印之前。三是建立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双评查机制。要明确相应部门对裁判文书和审执结案件进行按月评查,法律文书按照公开性、针对性、说理性、规范性四项标准进行评查;案件从审限、送达、委托鉴定等程序性问题,说理释疑、法律适用等实体处理问题,调查笔录、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等文书类问题,以及卷宗装订、办案人员签字等规范性问题进行评查,评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全院通报,并据此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四是建立审判质量研判机制。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管院长应每季度召集相关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全体办案人员召开案件分析会,逐案剖析上诉、发还、改判成因。对疑难案件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分管院长应不定期召集各审判岗位上的业务骨干,共同分析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提升审判质量,必须注重健全工作机制

  提升审判案件质量,领导的榜样示范作用和健全的工作机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始终高度重视审判质量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在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一是建立审判质量管理领导机构。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把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纳入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二是加强审判质量考查考核。要把案件质量纳入百分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从办案数量、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效果、审判技能等方面入手,将每个环节的考核分解为可直观操作、计分考评的具体内容,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对案件程序和实体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作为法官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审判质量管理制度。应制定《案件质量考核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优秀裁判文书评定标准》、《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严明审判纪律,以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以制度推进案件质量管理,以制度落实责任追究。

  五、提升审判质量,必须注重突出审判工作重点

  案件质量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体现在司法行为规范、办案程序合法、裁判结果公正上,还体现在办案的效果上,所以要提升审判质量,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一是狠抓调解工作。中华民族长期接受儒家思想的熏陶,历来有“和为贵”的传统美德,他们将“无讼”作为社会教化的最高境界,通过和谐调解的方式解决纷争是他们的首选之策。因此,要顺应社会和人民需求,把调解工作作为衡量司法审判质量好坏、评价审判人员工作业绩优劣的重要指标,不断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诉调对接机制,通过深入细致、春风化雨般地思想工作、和谐调解的方式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纷争,不仅使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在法律程序上得到解决,而且要让这些矛盾和纠纷从它产生的环境中彻底消除,并让社会关系恢复到或者达到一种真正的和谐状态,使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佳的优化。二是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实践证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实体的处理存有质疑也是其不能息诉服判的重要原因。在案件处理上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要将诉讼释明和答疑解惑工作延伸到裁判之后,要求承办法官运用案例指导、换位思考和利益衡量等方法,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案件当事人和与案件有关的人员答疑释惑、明法析理,增强裁判公信力,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三是积极破解执行难题。不断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在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案件清结率和执行兑现率基础上,讲究执行方法,坚持思想疏导与强制执行、严肃执法与文明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三结合”,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四是努力化解信访矛盾。由于各种原因,涉法涉诉信访已成为困绕法院审判的一大难题。要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的理念,在注重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减少上访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案件承办人、承办庭和分管领导对信访案件承担连带责任制度。与此同时,畅通信访工作渠道,建立领导接待日、首问接访、定期回访、信访矛盾动态排查和信访考核奖惩、督办制度,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和重信重访案件专项整治活动,全力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有效化解上访老户和重信重访案件。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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