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层法院法官的心理健康问题
2011-05-30 14:15: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时维
  法官从事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业,法官心理状况如何,会对司法活动产生直接影响。随着近年来社会和经济急剧转型,急剧上升的受案数量和严格的职业规范给法官带来了更多普通人体会不到的精神与心理压力,使得他们同样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法官的心理健康已成为全国法院系统普遍关注的问题。伴随着审判工作的日益繁重复杂,基层一线法官承受着与日俱增的心理和精神压力。本文试就基层法官心理压力过大的原因、如何缓解法官心理压力等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基层法院法官心理压力过大的主要原因

  (一)来自办案的压力

  近年来,随着诉讼门槛的不断降低,诉讼费用的大幅下调,人民法院对社会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力度的不断加强,法院受理案件数急剧增加。同时,受金融危机影响,各种欠款、劳务、建设工程、更是大量涌入司法,使得法院面临前所未有的“诉讼爆炸”。此外,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案件难度不断增加,法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司法能力已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首要任务,也成为法官的心理重荷。如近年来涉及劳动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的案件大量涌现,此类案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而有关的法律规定相对空白或不够完善,造成办案难度增大。面对不断显现的法律盲区,法官在断案中不断经历着挑战,必然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基层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的状况,决定了法官要付出超强的工作量,加不完的班,忙不完的事,才能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导致大多数法官体能下降,睡眠不足,职业病增多。

  (二)来自当事人的压力

  随着社会矛盾的叠加,法院工作社会公信力正遭受着日益严峻的挑战。少数“信访不信法”的诉讼当事人,动辄信访,甚至暴力抗法。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绝大部分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能自我调和的产物。当事人大多把希望寄托于法官的明察秋毫和快审快执。但是,在目前司法公信力不够高和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下,即使案件的审理从程序到实体都没有任何瑕疵,一旦审判结果与其自身预期不一致,即仅凭主观臆断或者猜测,认为其诉讼中的一切不利均是由于对方给予了法官好处,进而在恼羞成怒的情况下迁怒法官,或者信访不信法,反复缠诉闹访。法官被投诉或涉及信访的,往往要接受调查、质询,并要求写出书面情况报告,还要对信访、投诉人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牵制了法官很多精力。

  (三)法院相关审判管理的压力

  为了规范司法行为,各级法院从上到下都设置了一系列的监督制约机制。这些制度在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方面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也给法官带来了不少的压力。比如考评机制、错案追究制中的某些考评内容,一个法官办理的案件被发回重审、被改判,要被定性为错案,那么这个法官不但颜面扫地,同时一年的成绩考核也会受到极大影响。基层法院法官在每天忙于处理大量案件的同时,还要担心案件的各种考评结果,生怕出错却又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错误,从而背负着承重的思想包袱。办案的多少,办案质量的高低,社会政治效果的好坏,案件的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案件的审理时限等各项指标如座座大山压头,使法官时刻处于紧张焦虑之中,甚至束缚了手脚。

  (四)来自职业风险的压力

  法官面对的是双方当事人,判决后,很难达到让双方都满意的效果。在当前全民法律素质尚不够高的情况下,即使法官审理的案件在程序和实体上并无瑕疵,当事人甚至是胜诉方也会主观臆断,对法官的判决结果不满,于是缠诉、上访、对法官进行人身威胁等等。法官轻则受到指责、谩骂、投诉、人身攻击、诬告、诽谤,重则甚至受到人身威胁,这使得部分审判、执行工作一线的法官工作时顾虑重重,给法官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五)来自家庭的压力

  法官超长工作时间,无法与家庭正常生活起居的规律相协调,导致与家人情感交流缺乏,势必造成家庭关系紧张、夫妻难以沟通、家人隔阂严重。工作压力带来的心理消极现象又不可避免地迁移入家庭生活环境,法官在家庭生活中情绪低落、倦怠懒散、缺乏耐心或是由于繁忙、疲劳而对家庭成员关心不够,从而形成难以融于家庭生活、难以与家庭成员心理相容的现象。

  二、预防和缓解法官的心理压力对策

  (一)关心关爱法官,及时帮助解决法官工作、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

  最高法院曾明确提出,要“体恤法官工作之累,解决法官后顾之忧”,这就要求法院一方面要力所能及的为法官创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时刻关注法官的思想状况,做好法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对法院内部人事改革、人员变动、法官职务晋升任免、岗位竞聘等作出非常部署时,更要十分注意工作人员思想变化,找相关人员谈心,及时听取意见并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对工作人员工作中受到的委曲、家庭中发生的事情以及由此对工作人员思想的消极影响,领导班子也要尽量及时发现,及时帮助排解。对家属下岗、经济困难、精神压力大的工作人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给予救济补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可以说最高院的规定为解决法官的困难提供了制度上的帮助。除在制度上加以帮助外,最重要的是在经济上对法官加以保证,使其可以有效地解决生活中出现的难题。

  (二)研究和制定缓解心理压力的举措。

  在制定管理制度和方法时,充分考虑心理压力的因素,尽可能做到两者的有机结合,比如,从缓解心理压力的角度研究制定法官的工作量,评定法官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帮助法官建立良好的家庭及人际关系,赢得社会公众的更多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为法官提供一个良好、舒心、高效的工作环境,尽量减少法官在工作和日常生活等负面事件的发生频率。

  (三)建立有效的基层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减少基层法官的职业风险,保证基层法官有尊严、有权威地履行审判职能。

  对诬告威胁法官,肆意损害法官名誉的人应追究其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法官申诉、控告权利保障制度。要强化法官的职业地位保障,法官一经合法任用,除正常工作变动外,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给予免职、辞退、降级或其他处分,以保障法官身份的稳定性。

  (四)营造健康和谐的法院文化

  心理压力从本质上讲就是内心的问题,属于思想的范畴,而要解决思想问题一个很重要的方式,就是用各种文化活动来解决。在法院的内部,通过组织法官开展各样的文化活动,如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书画大赛、棋牌比赛、读书读报等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引导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提高品位,从而改变不良的心理、转移不良的情绪,培养法官豁达开朗的心胸,保持法官平静愉快的心情。

  (五)保障法官的休假与休息

  目前由于法院工作的日益繁重,使得休假对于法官是可想而不可得的事情。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制度,可是真正能做到的很难,在法院中连续多年无休的法官比比皆是。不要说休假,就是正常的节假日都不一定能保证,而休息是解决心理压力的一个重要的方法,所以为了能够有效的解决法官的心理压力,必须严格保障法官的休息权,以此来保障法官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与放松。

  (六)建立法官的心理健康掌控和调适机制

  长期的心理压力无法排解和调适的直接后果会使人的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继而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使人早衰和罹患多种疾病。近年来,心理健康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纷纷依据自身的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应对机制。为此笔者建议各级法院应当有效掌控法官心理健康问题,为法官量身定做心理健康调适方案,通过制定各种制度与办法来有效解决法官心理压力。

  社会的和谐公正需要审判公正来保障,审判的公正离不开一个快乐、认真、健康的法官来保障。要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是需要一个真诚、守信、理智、仁爱的法官来为人民做守夜人。而要想让法官承担起这一切,只是简单的关注法官的外在是不够的,更需要我们去关注法官的内心。让我们认真去解决法官的心理压力的问题,从法官自身内部来有效保证审判公正的进行。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快乐、认真、健康的法官所做出判决也更能为人民所接受,也会更加的公正。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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