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向当事人“送礼”的背后
2011-06-21 09:41: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姬海潮口述 王玉信执笔
  在人民的心目中,一般都是某一方当事人打赢了官司,为表感谢之情,向法官送礼,这似乎在情理之中,但办案法官频频向当事人“送礼”这似乎太不合逻辑,而这种“送礼”被颠倒的稀奇事儿就发生在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姬海潮身上。

  居住在著名的西峡风景区老界岭山下的王某开一中药材购销门市。2010年5月份的一天下午,王某打电话让耿某找人为其揽拌中药材,耿某便去喊邻居张某等人。张某、耿某等人在为王某揽拌药物过程中,恰逢一外地客商路过要买此批药材,王某便找来黄某的货车,让张某、耿某等人把药材装车。车装好后,张某在车上用力提绳撒车,由于黄某提供的撒车绳突然断裂,张某身体失去平衡从车上摔下致颅脑重度损伤,左侧肢体瘫痪,生活需完全护理依赖。张某受伤后,经亲朋及乡司法工作人员多次做调解赔偿工作,因雇主王某与车主黄某互推责任,调解达不成协议。万般无耐,张某一张状纸将雇主王某与车主黄某起诉,要求二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9万余元。

  我作为双龙法庭庭长受理此案后,已近年底,为使被害人及早得到赔偿,当日驱车上百里,沿着崎岖的山路赶到老界岭最高峰鸡角山下的二被告家中,向二人送达诉讼文书。经我庭前庭后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因原告要求赔偿数额虽然合法,但二被告均为山区农民,赔偿能力有限,另外在责任分担上,二被告人分岐较大,调解无法在达成协议。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时赔偿,其家属情绪激动,表示要上访给法院施加压力。

  我就主动到所办案件经济极其困难的受害人家中带上礼物去看望他们,当我和另一位法官提着礼物来到受害人张某家中,张某及其家人很受感动。我趁机给其讲调解结案能够及时得到赔偿款的好处,经做工作,受害人表示只要二被告有诚心及时赔偿,可以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我们为受害人献爱心的行动,同时也感动了二位责任人,被告人黄某当天筹款5万余付给了受害人;被告人王某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经过一段时间向亲朋筹款近8万元付给了受害人。受害人表示今后不再要求二被告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就这样,一起十分棘手的民事赔偿案件,通过我们三番五次的做工作,并主动的献爱心活动而得到调解结案,达到了案结事了、息事宁人的目的。我想,作为一名山区法官,只要时刻能把老百姓的安危挂在心上,时时刻刻为老百姓着想,把他们之间的矛盾化解了、“心结”打开了、握手言和了,我们就是再送100次礼也感到值。因为老百姓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是最同情达理的,只要把工作做到家了,什么棘手案件都可迎刃而解。

(作者单位: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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