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让平凡耀眼
——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法官田毅欣
2011-06-22 09:38: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红飞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几年来,她为荔城区法院干警创下了三个第一:办结案件数全院第一,每年办结案件超过500件;案件调撤率全院第一,每年调撤率均在80%以上;所获荣誉全院第一:福建省“十佳法官”、福建省法院 “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莆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莆田市三八红旗手,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她就是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女法官田毅欣同志。

  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平凡的田毅欣变得如此耀眼?答案其实并不复杂:是信念,只有信念才能使平凡的人做出让人叹服的事业。田毅欣说:“我是法官,天天悬挂在我头顶的是公正。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是我们法官的生命。”20多年来,田毅欣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守这一信念。在工作中,她给自己定下了这样的规矩:钻研审判业务,不办错案。

  有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李秀琼是一名从四川到莆田来打工的农村妇女,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并起诉到法院。田毅欣在熟悉案情之后,依职权追加了应当承担赔偿义务的当事人,但是被追加的当事人并没有如期到庭参加诉讼,无法及时开庭审理,而急于想早日拿到赔偿款的李秀琼,并不理解法官的做法,又急又怨,又哭又闹,扬言不马上开庭就要从法院办公楼跳下去。此时此刻的田毅欣,并没有因为当事人的胡搅蛮缠而厌烦,而是体现出一个女人柔情似水的特有风格,她请李秀琼坐在调解室的沙发上,端来一杯热茶,然后拉着李秀琼的手说:我理解你的心情,追加当事人,延期开庭,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田毅欣的这一请、一端、一拉,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这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说,才使李秀琼渐渐静下心来,耐心等待着法院的开庭审判。案件审结后,李秀琼拿着22万元赔偿款激动地要跟田毅欣下跪,泪流满面地说:“田法官是您挽救了我一家子,我一辈子也忘不掉啊。这些钱是我妈妈看病的钱,是我孩子读书的钱啊!”事后,李秀琼多次表示要请客、送礼答谢,但都被毅欣婉言谢绝了,当李秀琼高举着“时代风范、永照千秋”的锦旗来法院表示感谢时,田毅欣把这位苦命的女人紧紧地搂在怀里。

  田毅欣常说,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法官应当是有情的。老百姓打一次官司不容易,有的人一生没到过法院,打一次官司不知要鼓多大的勇气。我们法官有义务让当事人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2009年夏天,田毅欣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她的三个子女都不肯履行赡养义务,不得已老人诉至法院。审理中,她多次找老人的子女调解都未能解决问题,后来连书记员都跑烦了,说判决下来强制执行算了。但她想到,对老人的赡养不仅仅是物质上的,精神上的赡养往往更重要。如果简单地强制判决,法官是省事了,老人的子女也会按法院判决给付赡养费,但是,老人精神上的赡养就会落空了。于是,她不惧炎炎烈日,不怕辛苦劳顿,多次冒着酷暑到老人家里,做子女的思想工作,给老人带去营养品。田毅欣对老人的子女们说:“百善孝为先,你们也会老的,你们赡养的不是别人,是给予你们生命、哺育你们成人的母亲。”老人的子女一个个低下头来,感到十分的羞愧和内疚,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最后,她又考虑到老人身体不太好,子女们也都忙着工作,建议为老人找一个保姆,费用由子女们分摊,让老人起居有人照料。赡养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老人家握着田毅欣的手久久不放,流下感激的眼泪哽咽地说:“田法官,你比我的女儿还要亲哪!”。

  但是,在家人眼里,田毅欣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由于工作繁忙,她每天上下班总是第一个到法院,最后一个回家,每天加班到晚上七八点钟成了家常便饭。她至今也忘不了2009年8月发生的一件事:当时,丈夫患病在九五医院住院治疗,一住就是一个多月,婆婆年事已高且要照顾在读高中的孙女,她自己每天忙于开庭,只能把丈夫一个人留在医院。有一天当她开完庭赶到医院时已是晚上七点多,理解和支持田毅欣事业的丈夫并无怨言,可值班护士却指着田毅欣的鼻子说:“他是不是你丈夫,几十年的夫妻,难道一点感情都没有,你狠心把他一个人扔在医院。”发完怨气的护士临走还不忘对田毅欣的丈夫说:“下辈子千万不要找这种女人当老婆!”那时,她心里真不是滋味。她也想守在生病的丈夫身边,也想带着可爱的孩子逛逛公园,也想给年迈的妈妈洗洗脚啊!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田毅欣也许没有能力让人民群众“有栋宇之安,无饥寒之患”,但她用公正司法的信念温暖了他们的胸膛。她也许没有力量让整个社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她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一名法官的承诺!她是这样一个平平常常的女性,一个忠诚无私、充满爱心的女法官,一个用信念把平凡诠释得如此耀眼的不平凡的女人。 荔城法院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几年来,她为荔城区法院干警创下了三个第一:办结案件数全院第一,每年办结案件超过500件;案件调撤率全院第一,每年调撤率均在80%以上;所获荣誉全院第一:全省“十佳法官”、全省法院 “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莆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莆田市三八红旗手,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一次,她就是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女法官田毅欣同志。

  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平凡的田毅欣变得如此耀眼?答案其实并不复杂:是信念,只有信念才能使平凡的人做出让人叹服的事业。田毅欣说:“我是法官,天天悬挂在我头顶的是公正。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是我们法官的生命。”20多年来,田毅欣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守这一信念。在工作中,她给自己定下了这样的规矩:钻研审判业务,不办错案。

  有这样一起案件,当事人李秀琼是一名从四川到莆田来打工的农村妇女,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并起诉到法院。田毅欣在熟悉案情之后,依职权追加了应当承担赔偿义务的当事人,但是被追加的当事人并没有如期到庭参加诉讼,无法及时开庭审理,而急于想早日拿到赔偿款的李秀琼,并不理解法官的做法,又急又怨,又哭又闹,扬言不马上开庭就要从法院办公楼跳下去。此时此刻的田毅欣,并没有因为当事人的胡搅蛮缠而厌烦,而是体现出一个女人柔情似水的特有风格,她请李秀琼坐在调解室的沙发上,端来一杯热茶,然后拉着李秀琼的手说:我理解你的心情,追加当事人,延期开庭,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田毅欣的这一请、一端、一拉,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这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说,才使李秀琼渐渐静下心来,耐心等待着法院的开庭审判。案件审结后,李秀琼拿着22万元赔偿款激动地要跟田毅欣下跪,泪流满面地说:“田法官是您挽救了我一家子,我一辈子也忘不掉啊。这些钱是我妈妈看病的钱,是我孩子读书的钱啊!”事后,李秀琼多次表示要请客、送礼答谢,但都被毅欣婉言谢绝了,当李秀琼高举着“时代风范、永照千秋”的锦旗来法院表示感谢时,田毅欣把这位苦命的女人紧紧地搂在怀里。

  田毅欣常说,法律是无情的,但是法官应当是有情的。老百姓打一次官司不容易,有的人一生没到过法院,打一次官司不知要鼓多大的勇气。我们法官有义务让当事人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2009年夏天,田毅欣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原告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她的三个子女都不肯履行赡养义务,不得已老人诉至法院。审理中,她多次找老人的子女调解都未能解决问题,后来连书记员都跑烦了,说判决下来强制执行算了。但她想到,对老人的赡养不仅仅是物质上的,精神上的赡养往往更重要。如果简单地强制判决,法官是省事了,老人的子女也会按法院判决给付赡养费,但是,老人精神上的赡养就会落空了。于是,她不惧炎炎烈日,不怕辛苦劳顿,多次冒着酷暑到老人家里,做子女的思想工作,给老人带去营养品。田毅欣对老人的子女们说:“百善孝为先,你们也会老的,你们赡养的不是别人,是给予你们生命、哺育你们成人的母亲。”老人的子女一个个低下头来,感到十分的羞愧和内疚,主动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最后,她又考虑到老人身体不太好,子女们也都忙着工作,建议为老人找一个保姆,费用由子女们分摊,让老人起居有人照料。赡养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老人家握着田毅欣的手久久不放,流下感激的眼泪哽咽地说:“田法官,你比我的女儿还要亲哪!”。

  但是,在家人眼里,田毅欣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由于工作繁忙,她每天上下班总是第一个到法院,最后一个回家,每天加班到晚上七八点钟成了家常便饭。她至今也忘不了2009年8月发生的一件事:当时,丈夫患病在九五医院住院治疗,一住就是一个多月,婆婆年事已高且要照顾在读高中的孙女,她自己每天忙于开庭,只能把丈夫一个人留在医院。有一天当她开完庭赶到医院时已是晚上七点多,理解和支持田毅欣事业的丈夫并无怨言,可值班护士却指着田毅欣的鼻子说:“他是不是你丈夫,几十年的夫妻,难道一点感情都没有,你狠心把他一个人扔在医院。”发完怨气的护士临走还不忘对田毅欣的丈夫说:“下辈子千万不要找这种女人当老婆!”那时,她心里真不是滋味。她也想守在生病的丈夫身边,也想带着可爱的孩子逛逛公园,也想给年迈的妈妈洗洗脚啊!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田毅欣也许没有能力让人民群众“有栋宇之安,无饥寒之患”,但她用公正司法的信念温暖了他们的胸膛。她也许没有力量让整个社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她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一名法官的承诺!她是这样一个平平常常的女性,一个忠诚无私、充满爱心的女法官,一个用信念把平凡诠释得如此耀眼的不平凡的女人。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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