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庭生活
2011-07-04 10:20: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卫
  2010年3月我来到了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上富法庭,开始了我的法庭生活。我的法庭生活虽然略显单调,但却并不因此失去色彩,我的生活仍旧缤纷多彩。

  法庭的条件是艰苦的,但立案、送达、开庭却充实了我的生活;法庭的工作是艰辛的,但理想、理解、满意却抚慰了我的心灵;法庭的生活是孤寂的,但网络、报刊、体育却慰藉了我的内心。

  法庭生活是我法院生活的开始,也是我司法人生的起点,法庭生活是我人生中浓妆素描的一笔。

  由于家离法庭很远,法庭就成了我的家。每早起床,推开窗户,望见的是绿油油的田野的俊俏,弥漫的是淡淡的泥土的清香,沁人心脾。法庭后院的小菜园里种着各种蔬菜,无公害、无污染,完全自给自足。

  上富法庭共有四名工作人员(含一名人民陪审员),我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办公,同吃一锅饭,我们为着共同的理想与追求而一直在努力着。

  由于我是“新进外来”人员,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向老法官学习如何办案、如何调解外,我还要克服方言的语言障碍,否则庭审记录就可能很难完成,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讲普通话,而且在跟当事人交谈时如果讲普通话似乎疏远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利于工作的展开。在这方面,我的庭长教会了我很多,是庭长让我了解了法院的工作,是庭长让我知道了法官的职责,是庭长和其他同事的帮助,让我从一个迷迷糊糊的无知小青年蜕变成现在这个半知半解的懵懂小伙子,我深深地感谢他们。

  法庭虽然不大,但案件不少,对每件案件,我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坚守“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方针,认真办好每件案件,做到“案结事了”。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夫妻因此被分居现象日益增多,加之城市生活的渲染,离婚案件也随之水涨船高。尽管离婚案件很多,但我们从不轻易下判,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就没有国。因此,对每个离婚案件我们都会做两次以上的调解工作,一次是开庭前,一次是开庭后,针对案情复杂的,我们会能动司法,就地巡回审理。记得有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原告起诉离婚时,被告精神有点不正常,生活不能自理,为此,庭长带着干警来到原告所在村委会,联合村委会、村民,通过“三调联动”切实打消了原告离婚的诉求,避免了被告因离婚而失去生活依靠,也避免了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就是在这样一起起普普通通的离婚案件中,我们做到了维护好一个家、建设好一个家园。

  法庭是人民法院的缩影,通过法庭的有效工作,矛盾纠纷得以化解、正义得以弘扬,社会得以和谐。这一切可以从上富法庭多年的工作中找到答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追求司法和谐,这是中国法治的未来,也是上富法庭的明天。

(作者单位: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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