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忘怀的一桩赔偿案
2011-07-07 09:42: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虽然从业务部门调至研究室,不办案已4年有余,自己承办的案件大多已淡忘,但有一件案件仍记忆犹新,叫我至今难以忘怀。
2007年4月1日,星期日晚上8时许,天正下着大雨,在朋友家做客的我接到庭长电话,要我立即赶到办公室,对一起交通赔偿纠纷进行调解。我火速赶到法院后,只见10余人围在立案庭,情绪激烈。经询问方知是缘于3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吴某之兄当场死亡,另一责任方给付了赔偿款,刘某因心生恐惧而一走了之,其间吴某等人多次寻找刘某下落未果。当日,吴某在宜春城区闲逛时碰巧遇见刘某,吴某叫来其亲属七、八人将刘某强行带至法院,要求法院处理,刘某亲属四、五人闻声亦赶到法院,双方情绪骚动,言辞激烈,有的甚至开始拳脚相向,武力冲突一触即发,如不及时调处,后果不堪设想。
我与稍后赶到的庭长立即端茶让座,极力稳定双方情绪,劝导双方要冷静处理,待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后,我们开始调解。起初,吴某一方坚持最少要3万,否则就给刘某“好果子”吃。刘某承认躲走不对,对不住死者家属,但近年来自己一直未赚到钱,就是“剥皮”也拿不出3万元,调解陷入僵局。
经与庭长商量,我们开始分头做双方工作。我从法律角度向刘某及其亲属进行了分析,纠纷如调解未成,法院就会依法裁判,刘某赔偿肯定要多,调解处理对刘某绝对有利。在庭长与我多次反复、耐心细致工作下,双方达成了赔偿12000元的调解意向,但在赔付时间上,双方又产生分岐,吴某坚持赔偿款须当场付清,而刘某表示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必须分期支付,调解又陷入困境。
“决不能让纠纷过夜”。法官定分止争的职责促使我和庭长再次展开调解工作,一面劝刘某想办法筹钱,争取明日上午之前将赔偿款付清;一面从深夜求人借钱确实不易(此时已近晚上12点)的实际出发,说服吴某方将付款时间延至明日上午之前。看到我们为此事在雨夜中折腾了半天,双方很受感动,最后,双方自愿签订了赔偿协议。第二天上午,刘某及其亲属将借、凑来的12000元赔偿款付给了吴某,并保证之后每年会主动看望死者的小孩。
“谢谢,太谢谢你们了……”。离开法院时,吴某、刘某双方眼含泪花对我们谢个不停。此案经及时调处,取得了“双赢”结局,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看到一桩突发性矛盾纠纷,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阴霾放晴,并得到了纠纷双方的赞许,心中倍感欣慰与自豪。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2007年4月1日,星期日晚上8时许,天正下着大雨,在朋友家做客的我接到庭长电话,要我立即赶到办公室,对一起交通赔偿纠纷进行调解。我火速赶到法院后,只见10余人围在立案庭,情绪激烈。经询问方知是缘于3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吴某之兄当场死亡,另一责任方给付了赔偿款,刘某因心生恐惧而一走了之,其间吴某等人多次寻找刘某下落未果。当日,吴某在宜春城区闲逛时碰巧遇见刘某,吴某叫来其亲属七、八人将刘某强行带至法院,要求法院处理,刘某亲属四、五人闻声亦赶到法院,双方情绪骚动,言辞激烈,有的甚至开始拳脚相向,武力冲突一触即发,如不及时调处,后果不堪设想。
我与稍后赶到的庭长立即端茶让座,极力稳定双方情绪,劝导双方要冷静处理,待双方情绪有所缓和后,我们开始调解。起初,吴某一方坚持最少要3万,否则就给刘某“好果子”吃。刘某承认躲走不对,对不住死者家属,但近年来自己一直未赚到钱,就是“剥皮”也拿不出3万元,调解陷入僵局。
经与庭长商量,我们开始分头做双方工作。我从法律角度向刘某及其亲属进行了分析,纠纷如调解未成,法院就会依法裁判,刘某赔偿肯定要多,调解处理对刘某绝对有利。在庭长与我多次反复、耐心细致工作下,双方达成了赔偿12000元的调解意向,但在赔付时间上,双方又产生分岐,吴某坚持赔偿款须当场付清,而刘某表示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必须分期支付,调解又陷入困境。
“决不能让纠纷过夜”。法官定分止争的职责促使我和庭长再次展开调解工作,一面劝刘某想办法筹钱,争取明日上午之前将赔偿款付清;一面从深夜求人借钱确实不易(此时已近晚上12点)的实际出发,说服吴某方将付款时间延至明日上午之前。看到我们为此事在雨夜中折腾了半天,双方很受感动,最后,双方自愿签订了赔偿协议。第二天上午,刘某及其亲属将借、凑来的12000元赔偿款付给了吴某,并保证之后每年会主动看望死者的小孩。
“谢谢,太谢谢你们了……”。离开法院时,吴某、刘某双方眼含泪花对我们谢个不停。此案经及时调处,取得了“双赢”结局,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看到一桩突发性矛盾纠纷,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阴霾放晴,并得到了纠纷双方的赞许,心中倍感欣慰与自豪。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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