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财产分割在深夜里开始
2011-07-08 13:40: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启明
  深冬的夜异常的静,公路上几乎没有什么车辆和行人,挟着瑟瑟寒意的风不时地将近处山峦上的枯叶吹落在身边。远处,偶尔会漏过来点点的灯光和一两声的狗叫,让人觉得这还是一个有人烟的所在。

  这是一处位于大别山麓距离县城近七十公里的山乡小镇,一零五国道在群山间婉延而过。我和书记员小吴应已经达成离婚协议的一对中学年青教师“夫妻”的请求,要在今夜为他们分割财产。他们结婚不到一年,因为各自的生活习性不同,他们没能挺过婚后的磨合期,到了不能继续生活在一起的地步,下午我主持开庭审理了他们的离婚案并通过调解让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签订后,他们不约而同地向我提出了一个请求,希望我们能在夜里为他们执行财产分割。我理解他们的用意,因为学校里有学生,为了避免让学生们看到这尴尬的一幕,必须在学生们熄灯后才能进行。望着两双期待的眼睛,我只有答应,毕竟他们还年青,毕竟他们还要为人师表,他们还要在学生面前树起教师的威信,他们更需要他们必须有的尊严。

  为了不引起人们过多的“关注”,我和小吴没有驱车,步行五六里路来到当事人所在的这所全日制中学。分割财产的过程进行得很顺利,就是把女方的东西搬到离“新房”约一百米外的另一间宿舍,他们没有过多纠缠什么,只是偶尔小声争论着一些事情,我问他俩还有什么要求,他们无声地向我投来歉意的微笑,在他们的脸上,我读出了他们心中的感动。

  其实,法官的工作就是要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与疾苦,就是要让所有百姓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这对小夫妻已经品尝了不幸的婚姻给他们带来的尴尬与艰难,即便是分手我们也有责任让他们分得更有尊严。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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