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灵魂
2011-07-08 13:45: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启明
  儿时,身体羸弱,每遇疾病困扰,母亲总要拿出她那看家法宝——在次日下午傍晚时分,牵着我稚嫩的小手,站到村口高墩上,高声呼唤我的名字,并且就这样一连数天,风雨无阻……

  此法民间谓之叫魂,即把人丢失的灵魂给唤回来。俗言道:娘的呼唤传千里!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孩子丢失的灵魂母亲可以唤回。所以每每至此,我常常有幸被母亲牵着手,静静聆听母亲那一声声沁人心脾的呼唤。

  生活中,母亲时常告诫我,一个人不能丢了魂,魂丢了,性命也就不保了。母亲朴素的话语,其中却蕴含着博大精深的哲理,是的,一个人丢了魂,那就是一具行尸走肉。而一个人是应该有精神的,他应该为社会、为人民大众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那才能作为一个人来到世间。而作为人间正义守护神的法官,他对于社会、对于大众的责任更重之又重。法官向来被人们要求是一个冷冷的中立者,一旦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是选择了孤独寂寞、清心寡欲,不计名利、荣辱,故而法官不能以个人的喜怒、同情或是憎恶来左右法律,不能将法律作为谋取便利的工具,不得滥用职权,更不应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当法官注定毕生与清贫为伴、与孤独为友、与寂寞为邻,他要在孤独的世界里,用冷峻的眼睛观察人世间的是非、善恶、美丑,安于清贫,守得住寂寞,不为利益诱惑所动,保持清高与慎独。

  如今,母亲离开我已二十六年,我也是人到中年,从初入法院时的一名书记员到现今的副庭长,在神圣的审判工作岗位上工作了整整二十三个年头,而这每前进的一步都离不开母亲的教诲。尽管改革开放让很大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也有很多学习成绩不如我的同仁当了律师后成了暴发户,可当我想起母亲的教诲,这种不平便会烟消云散。

  不为利诱所动,保持清高慎独,这就是我作为法官的魂灵。在此,我要告慰九泉之下的母亲,请您放心,有了您的教诲,儿的灵魂不会游走。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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