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助理审判员
2011-07-18 09:08: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念初
  我叫罗念初,今年38岁,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人民法院一名普通干警,我于2008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并取得了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于2010年6月24日被融安县人民法院任命为一名助理审判员,在自己所热爱的审判事业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干好本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自担任助理审判员一年以来,在各位领导、资深法官的关心、支持、鼓励和各位同事的热情帮助下,经过艰苦的磨砺,我的审判经验不断得到充实,我的办案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我也顺利地完成了从一名书记员、预备法官到一名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角色转变。

  一、学习理论知识增强素质。

  我始终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法院审判员,为了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不仅要拥有渊博的法学知识,还要不断增强自己的理论知识,包括法理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良好的政治理论修养能够让我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更好为社会主义审判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在这一年中,我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民一庭两位庭长的指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自己始终秉持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理念。经过学习,我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法学修养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二、积极办案提高业务水平。

  自2010年6月24日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时起,至2011年7月13日,我在融安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02件。其中2010年共收案33件,审结32件,旧存1件(当事人申请鉴定未回);其中判决结案15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9件,调解结案7件。2011年截自7月13日止,共收案88件,现已经审结70件,其中判决结案31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20件,调解结案18件;未结18件。在庭领导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我勇挑重担,收、结案数均居全庭首位。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中,我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己任,把当事人满意作为检验自己审判工作的尺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即既注重加强对所办案件的调解力度,做到庭前耐心调解,庭后诚心调解,真诚为当事人处理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在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时,做到及时开庭审理,认真分析案情,找准双方纠纷的焦点所在,力求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件案件,维护司法形象,树立司法权威。通过认真积极地审理案件,我不仅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也极大地提高了自己司法工作水平,为今后进一步开展各项审判工作,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各类纷繁复杂的实际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遵纪守法,踏实做人做事。

  自2010年6月24日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时起,我在高兴地同时,也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了,为此我在各方面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力求做得更好,表现得更为优异,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去做的:

  ——在纪律方面,我一以贯之地严格自律,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努力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不谋私利,不徇私枉法。准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积极参加上级领导组织的各项维稳活动。

  ——在学习方面,我继续学习各种文化知识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我还继续参加司法考试,并于2010年获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资格证书。

  ——在团结同事方面,我团结同事,与同事们搞好关系,在工作上相互配合,相互协助,使更多的案件得到更快更好地审结,得到当事人的普遍赞赏。2010年年度考核我被评为优秀等级。

  ——在司法宣传方面,我努力发挥自己擅长写作的特长,配合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在我担任助理审判员这一年里,我共在各级网络、报刊上发表文章数十篇,通过宣传,使法律的正义更加深入人心,使法院的公正判决众所周知,使法院的形象与威信得到进一步的提升。2010年我被融安县法院评为优秀通讯员。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组织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以优秀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经过担任助理审判员一年来的学习和实践,在院党组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深知做为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今后,我将继续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以公正与效率做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祖国和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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