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坝:由“外”转“内”解决“执行难”
2011-08-17 11:24:20
     中国法院网讯 (蒋兴旺)  “执行难”一直是严重困扰人民法院全局工作的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进行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注重解决“内因”问题,从而提高法院的执行能力,缓解执行难问题。

  强化思想认识。该院认识到执行工作面临的任务将愈来愈重,愈来愈艰巨,把执行工作摆到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向执行工作倾斜,加强执行工作力量,提高执行工作能力。

  管理机制创新。该院一方面注重从抓审判质量入手解决执行难问题。另一方面在执行局实行分段集约机制,将案件执行过程划分为执行立案、财产调查与查控、执行异议审查、财产处置与结案四个阶段,发挥集约的优势,通过“合并同类项”,达到人员和职能的合并,打破了“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同时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工,实现全线银行账务流通执行款管理新模式。

  加强执行监管。设置执行工作的“投诉热线”和网上举报电子信箱,利用最便捷的方式,最广泛的聆听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遏制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及时有效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加大调研宣传。该院执行人员能真正能动笔搞信息、调研工作,勤学习、善思考,善于利用调查研究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办案中决不停留在法律的“教条主义”和法律的“本本主义”层面上。同时,他们利用经常下乡办案的机会,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抗拒、阻碍人民法院执行为耻,以服从、配合、支持人民法院执行为荣的舆论氛围。

  提高队伍素质。该院对少数不适合执行工作的人员调离执行岗位,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法官调整充实到执行机构。结合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断办案能力。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严格执行人员回避制度。对执行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锤炼出了一支能吃苦、能战斗,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的执行队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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