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帮朋友抢回“妻子”命丧自己尖刀下
2011-08-19 09:39:30
     中国法院网讯 (韦忠乐 钟荣江)  一男子为了帮朋友抢回“妻子”,却把命丢在自己抽出的尖刀下。8月17日,因防卫过当造成他人死亡的韦荣被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李女士与黄先生办理离婚手续后不久就与被告人韦荣结婚,黄先生因此一直怀恨在心。今年2月9日21时许,黄先生纠集谢某和被害人兰某到韦荣家,黄先生等人以韦荣抢了其“妻子”,要求韦荣拿出1万元钱作为补偿,否则黄先生将带走其前妻李女士。因韦荣拒绝给1万元补偿费,双方为此发生争吵。

  争吵中,黄先生用板凳砸伤韦荣头部后,搂住李女士走出韦荣家门,谢某也跟着一起走出门外。然而,兰某此时顺手拿起韦荣家切菜台上的一把尖刀威胁韦荣说“既然来了就不会空手回去”,要求韦荣拿出钱来再走。被告人韦荣受到威胁后趁兰某不注意,双手抓住兰某拿刀的手反手往兰某身上捅了一刀。在兰某松开拿刀的手并叫喊时,韦荣又持刀朝兰某身上连捅三刀。兰某被捅伤后跑出韦荣家。当黄先生等人听到兰某叫喊后便冲进韦荣家与韦荣打斗,后在李女士的劝阻下,黄先生夺回韦荣手上的尖刀跑出韦荣家门叫来救护车,但兰某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夜23时许,被告人韦荣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荣与黄先生前妻李女士已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是合法的夫妻关系。黄先生与被害人兰某等人以被告人娶其前妻为由上门勒索韦荣要钱。在遭到拒绝后,被害人兰某拿刀威胁被告人,其行为存在重大过错。被告人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采取防卫行为,但因其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属防卫过当,且被告人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综上,依法应当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宣判。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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