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举行钦州法院建院60周年庆祝活动
——寇兴广、丁山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2012-01-10 17:26: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钦州频道 | 作者:岑松锷 梁明晔
  • 参加活动领导与演员们在舞台合影
  • 寇兴广书记(左三)、丁山总队长(左二)、韦国超院长(左一)等参观钦州中院新审判综合楼
  • 钦州中院韦国超院长在文艺汇演上致辞
  •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法警总队总队长丁山致辞
  • 钦州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寇兴广致辞
  60年风雨兼程,60年春华秋实。元月9日,庆祝钦州法院建院60周年暨新审判综合楼启用仪式在钦州举行。钦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寇兴广,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法警总队总队长丁山出席活动讲话并揭牌。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亚楠出席仪式。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身广西省人民法院钦州分院于1951年11月成立。在经历多次行政区域变迁后,1994年10月,钦州地区撤地设市,正式更名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四个基层人民法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斌,市政协副主席黄力,钦州军分区参谋长雷云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韦国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信权,市公安局局长唐斌,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秀莲,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士千,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楚云,原市政协副主席、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纪炎,全区各市中级法院院长,钦州市军警部门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市中院机关全体干警及离退休干部参加庆祝活动。

  当日上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处彩旗飘扬、欢声笑语,洋溢着一派喜庆的气氛。寇兴广代表钦州市委向专程前来出席活动的自治区高级法院领导及各位领导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钦州法院建院60年来,薪火相传、持续接力,紧紧围绕不同时期全国、全区、全市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公正公平正义,为我市社会主义革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寇兴广强调,全市法院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思想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坚持服务大局,强化能动司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司法为民,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发展,为钦州实现“五年跨越、十年巨变”,努力建成“三枢纽一新城”和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法警总队总队长丁山代表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致辞,充分肯定钦州法院建院60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认为钦州市两级法院六十年来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辛勤工作,拼搏奉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展示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为广西及钦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与良好的司法服务,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丁山强调,钦州市两级法院要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法院工作的首要地位,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务,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始终把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障,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韦国超在会上作情况介绍。

  会后,出席庆祝活动的领导、嘉宾参观钦州法院文化展厅,观看钦州法院系统文艺汇演。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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