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牌车占道行驶 致三人死亡领刑五年
2011-12-19 11:06: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毕节法院频道 | 作者:张 凯
  近日,驾驶无牌车辆并占道行驶导致三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在黔西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马开伍犯交通肇事罪,判决有期徒刑五年。

  2000年9月15日,王某某驾驶一辆厢式小货车从黔西城关往林泉方向行驶,途经321线1434KM+700M处时,与相向行驶的马开伍驾驶的无牌农用车相遇时,因马开伍违章占道行驶,导致两车相撞,造成三人当场死亡,六人受伤,王某某驾驶一的厢式小货车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马开伍弃车逃离现场。此次事故经黔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马开伍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2011年7月,马开伍潜逃回家时,被公安民警在其家中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开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行驶过程中占道行驶,导致两车相撞,造成三人当场死亡,六人受伤,王某某驾驶一的厢式小货车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庭审中,马开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的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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