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握紧孩子的手
到山东省未成年人管教所调研有感
2012-01-10 14:15: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 作者:马磊
  人人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明天的希望,都希望孩子能够快乐健康地成长,即便成为不了栋梁,也能够自食其力,至少不给社会增添麻烦。这当然是人们美好的希冀。但不容忽视的是,每年总有一部分未成年人步入犯罪的道路,进入监所或在社区服刑,人生就此改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究竟经历了什么事件导致出现生命的“拐点”,未成年人在走上犯罪的过程中,又有什么区别于正常孩子的行为路径、心理路径?这些问题不禁叩打着我的心灵。

  那是骄阳似火的时节,作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我随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专家来到山东省未成年人管教所进行调研,接触了那些虽然犯了罪、仍然很稚气的未成年犯,心情异样。从外观看,未管所和封闭式的学校无异,气氛安静,秩序井然,只不过在所有的出口都布满了警卫和监控,单是进门,就需要过八道门,似乎也在提醒这里仍然是带有强烈专政色彩的地方,只不过服刑的对象是未成年人,与墙外的孩子相比,没有了天真烂漫,有的却是不一样的从前。他们穿着制式的服装,走着整齐的步伐,看内务,干净利落;看劳动,娴熟认真;听说话,也有超越同龄人的成熟,最不一样的是,时时刻刻都有管教警官的眼睛,既有关爱,更多的是监督。

  调查问卷选在了大餐厅进行,因为没有话筒,还要宣布如何填写问卷,于是,管教警官关上了风扇。汗滴湿透了衣衫,孩子们还是认真地将题目答完。或许题目牵扯到了他们敏感的神经,必须去回忆那段不光彩的片段,或许是题目让他们怀念起自由的童年,我看见有的孩子略显笨拙的手在答案上划得缓慢,我看见有些文化不高的孩子在不停地演算,我还看见那一双双鬼黠的眼睛在悄悄地交流。我随机抽取了几份问卷,也询问了几个失足少年。但答案却让我愕然:厌学、懒散、打架、抽烟,不良行为在他们早年已经显现;对现实生活持无所谓的态度,对曾经犯错早已漠然,性格中充满着执拗和不安分;他们群体内没有歧视,身上的刺青是共有的“图腾”,在这里只是熬时间,但也同样有着做人的尊严。

  随着调研深入,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行为路径、心理路径逐渐清晰,个案可能出于偶然,犯罪背后竟是高度的概然。成长轨迹不是一天两天,一旦形成,悔之已晚。不要责备孩子为什么会犯罪,因为他毕竟是未成年,心智能力相对较弱。在这个权利意识勃发的时代,这些孩子尤其缺少“规范”的约束意识。而未能给他们树立正面榜样的人就是父母。身为父母,不只是传承生命,提供饱暖,更应当成为孩子为人做事的样板,你的一言一行在潜移默化传递给孩子,而这些或许并未为父母所意识。孩子有了越轨的不良行为迹象时,更多的是责骂和严打,而未采取及时有效的“刹车”措施,管不了、管不好,最终突破底线,走向社会的反面。

  社会环境的威力不可轻言。如果说缺乏家庭管教使孩子的做人立场变得脆弱不堪,而学校疏于对这些孩子的监管,不良的社会环境如娱乐场所、网络游戏、刀具失管等等又在孩子身边刺激着他的感官,外因的作用将具有“违法高危风险”的孩子推向了犯罪的边缘,成年人一手打造的“外在环境”有意无意成为了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不良少年走向犯罪似乎成了此一天、彼一天的事情。

  笔者从事少审工作时间不算长,亲身经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也不算多,但深知少审工作所承担的“千斤重担”。国家对未成年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他们的政策也是宽严相济,着眼于宽,整个社会积极努力,积极采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多项措施,特别是少审法官庭前庭后不断延伸帮教,不抛弃、不放弃每一个未成年人,让他们能够感到社会的温暖,为的就是让他们顺利进入成年,顺利回归社会。尽管未成年犯罪总的趋势在减少,但每一个犯罪的孩子身后都有一个家庭相伴,失足之后就必须为此付出泣血的华年。每一个孩子都为父母所生,人生的路曲折回旋,防患更在于未然,预防犯罪任重道远。如果家庭再多一点有针对性的管教和爱,如果学校再多一点人性化的教育和引导,如果社会对不良现象再多一点有效监管和惩治,说不定“犯罪”不会在这个孩子身上发生。“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身为人父人母,成年人们是不是也应当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真正关心一下孩子能否在成人之前把握好人生的方向?

  夕阳染红了天,仍然难忘监狱民警常年为未成年人维权事业的敬业奉献,难忘未成年犯一双双人性未泯的眼睛,难忘此行给我带来的心灵震撼,请握紧孩子的手,才会有美好的明天!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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