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当事人吃盒饭
2012-01-16 16:46: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建明
  1月13日上午九时,我一到办公室就习惯性打开电脑,进入我的审判管理系统,发现立案庭昨天刚刚受理了12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我一看还没移送到我们庭里来,就急了,今天是星期五了,如果不抓紧办理,明、后天就是周末了,又要耽搁两天。

  我赶紧跑到立案庭,把案子全部拿上来。马上与原告方的律师雷雨取得了联系,但不巧她上午要出个庭。我请她联系其中的一个原告,协助我们去传唤被告,看能否庭前调解。

  之后,我马上将案情向庭里法官和书记员作了通报,大家都认为应当快审、快结,当务之急是第一时间找到被告。

  说走就走,我马上带领副庭长罗自然、书记员胡川,在原告之一谭小平的指引下,直接找到了被告童强的家中。不巧童强刚好外出了,我马上打他的电话,他不接,情况一下子僵住了。怎么办?被告不露面,眼看快审、快结就要泡汤。

  还好童强的母亲在家,我们说明来意后,她马上就联系上了童强。等童强回家后,一问他的意见,结果他对拖欠工资并无异议,未支付给农民工是因为工程没结到帐,同时表示愿意调解。

  我当即决定,口头传唤童强到法院,立即组织庭前调解。

  等我们回到法院时,已是中午11:30分了。本来今天中午正好一个同事举行婚宴,为了快审、快结这12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我们只有不去参加了。

由于12名原告有的因事无法到庭,我们遂依法联系他们特别授权代为参加调解的律师雷雨。

  此时,在外参与财产保全的副庭长温晏志也赶回了法院。在第五审判庭里,我和副庭长温晏志、人民陪审员肖渝,主持了这次庭前调解。

  考虑到另一被告下落不明,且拖欠的工资是分别的,为保护自身权益,12名原告的律师雷雨当即书面申请撤回对另一被告的起诉,表示将另行起诉。我们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当庭口头裁定准许并记入笔录。

  在调解中,我们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童强在2012年9月30日前支付全部工资,并当庭负担了全部案件受理费。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我决定当庭送达民事调解书。于是我们马上回到办公室制作调解书,坐下来才感觉肚子饿了,一看时间快一点了。当事人在等到签收调解书,应该也饿了,我就安排书记员胡川去买盒饭——我请当事人吃盒饭。

  看到当事人和我们一起吃盒饭,我觉得今天的盒饭特别的可口。虽然我们耽搁了吃饭的时间,但是只花了不到2个小时就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在收案的当天就调解结案,觉得很值得。

  正吃饭时,庭里的另两名书记员王娟、胡文平也回来了,看到我们还在加班,也主动加入到调解书的校对、打印、盖章等工作中。

   等送达完调解书,已是下午二点半,我们又开始了新的工作。
责任编辑:马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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