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法院“四个强化”创建人民满意好法院
2012-01-31 16:10: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深圳南山频道 | 作者:马丽娜
  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四个强化为抓手”,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紧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好法院。

  强化审判执行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2011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923件,结案20523件,同比分别增长8.9%、10.8%,结案率98.09%,结案标的金额达23.56亿元,其中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为71.4%。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各类案件2934宗,实际执行率90.7%,执结金额7.4亿元,执行到位率73.9%,处理主动执行案件3833宗,实结率100%。

  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廉洁服务。狠抓纪律和作风,树立法官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支部、进法庭、进网络、进办公室、进法官家庭”的“六进”活动。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完善廉政监督员队伍,建立“已结案件电话回访”制度,积极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化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2011年,共电话回访已结案件143件251人,发出电话回访情况通报5期,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48件。建院21年来,队伍没有因法院工作发生违法犯罪案件。 

  强化能动司法,推进司法为民。推出“门诊式”诉讼服务大厅,新增查询窗口、法律援助窗口、青年志愿者服务窗口及导诉台,实现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引导、案件立案、案件查询、材料收转一站式服务,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处理各类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152件,缓减免金额51万余元。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法官进企业、法官进学校活动,主动服务于社会。探索推行简易案件“调解组织”调解、普通案件“法律志愿者”调解、专业性案件“专家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三梯次”社会矛盾联调模式。2011年,诉前联调室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273件,受到辖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强化制度建设,保障司法公平。设立案件评查小组和司法巡查小组,健全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案件审判、执行运行过程实施全程跟踪和有效监督。实行审判质量情况例行通报制度。对各项审判指标情况的完成情况、裁判文书中出现重大错误以及长期未结案件的结案等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和法官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2.82%。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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