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法院加强信访立案窗口建设
2012-02-10 14:22: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林频道 | 作者:成贵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把立案信访窗口作为与群众和社会各界加强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满足诉讼群众的新诉求与新期待。据统计,2011年,长白县法院共接待来访群众近2000人次,审查受理各类案件861件,信案件访3件,为上级法院和检察机关调取各类卷宗52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18件,调解各类案件30件,为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2件8万余元。

  依法履职,严格审查。坚持依法受理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当事人主体资格、起诉证据、诉讼请求等方面的审查工作。对手续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排期,并将立案的相关手续和开庭传票一并送达给原告,一次完成开庭前所有的工作,为当事人诉讼节省了时间,减少了诉讼成本。

  改进作风,提升素质。立案工作涉及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方面的问题,要确定每一件案件的法律关系和案由,答复每一位来访群众。为了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取长补短,遇到重大、疑难、敏感性案件严格执行立案前汇报制度,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并与相关业务庭室沟通请教,对业务庭提出的相关问题虚心接受,需向上级法院汇报的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还利用空闲时间一起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名同志顺利地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掌握了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并在工作中虚心学习,遇到问题及时请教,整体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便民利民,满足诉求。以开展“司法公开促进年”活动为契机,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了5项司法公开内容,公布了4项司法公开方式。充分发挥公开咨询电话的作用,通过电话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和信息查询。在立案窗口台面上公开各种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当事人自己就可以照着样本书写起诉状、申请书等多种法律文书,不用花钱雇律师书写,既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又节省了诉讼成本。在原有诉讼指南宣传小册子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须知、诉讼期间须知、民事诉讼上诉须知等宣传小册子,为来访群众提供了方便。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信访工作制度、院长接待预约制度、公开咨询电话、“五个严禁”的内容及公开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对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促使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便于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充分关注农村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减、缓、免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继续执行节假日立案和登门立案制,把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体现司法为民宗旨,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之间的距离,提升法院的形象。

  立案调解,化解矛盾。加大立案调解的力度,采用多种切合实际的调解方法,因案而异,对症下药,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有的案件通过电话沟通联系,当天就达成一致意见,快速、及时地化解了矛盾、解决了纠纷。有30件纠纷在立案环节上得到解决,矛盾得以彻底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群众诉累。

  涉诉信访,妥善处理。为了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认真做好超前排查,要求各庭室对有上访苗头和上访可能的及时报立案庭,立案庭至少每月汇总一次排查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明细,明确包案领导、解决措施和稳控方法。在工作中,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努力做好群众来访的日常接待。对待来访群众,不管是有理来访,还是无理上访,都要认真耐心接访,善待每一位来访者,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与相关庭室和相关人员沟通联系,妥善处理好每一件涉诉信访案件,努力让来访群众满意,达到息诉罢访。登记立案信访案件3件,按照要求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这3件信访案件现均已按时归档。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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