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督办代表委员建议办理进度
2012-02-10 16:56: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何晓慧 姚润泽
福建高院督办代表委员建议办理进度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的建议提案汇集了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反映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心声,包含了人民群众的真知灼见,因而弥足珍贵。”在近日召开的福建省“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来信集中交办会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办理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来信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今年召开的省“两会”上,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法院工作时充分肯定福建法院工作取得的成效。与此同时,他们围绕司法服务大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破解执行难、涉诉信访难等积极建言献策。为确保这些意见建议落到实处,福建高院在节后及时召开会议,明确办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目标要求。马新岚强调,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来信,是人民法院的义务和责任,是正确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保障,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途径。她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省法院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吸纳转化,在“提高办成率、重视满意率”上狠下功夫,促进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办理责任要求和时间进度,及时将办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有关办理工作规定和程序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办理任务。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不断创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方式方法,把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作为司法“走转改”活动的重要方面,认真部署、扎实推进。要加大法院工作情况的通报力度,继续加强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工作,积极推动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使代表委员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法院工作。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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