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法院:司法建议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2012-03-09 10:55: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杨怀荣 刘月娥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资源环境审判庭针对在办案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建议,引起高度重视。近日,县国土资源局函复,根据司法建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一是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己有154个矿山企业缴存恢复治理保证金6000多万元。二是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制度。三是督促矿山企业清理尾矿、废渣,落实地灾跟踪监测制度,在地灾点设立警示牌、建立登记卡。四是向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颁发目标责任书,对有可能诱发水土流失的地灾点进行不间断监测巡查。

  三明市两级法院,结合执法办案、调查研究和司法大走访,推广全程司法建议机制,预防预警矛盾风险。近3年来,全市法院向行政、事业单位、有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302份,涉及金融信贷、环境保护、林权改革、校园安全、农村老人赡养、村财管理等问题,所提建议均被有关部门全部或部分采纳,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管理的创新与完善。

  为了确保司法建议的质量,全市两级法院对司法建议工作在程序和实体上实行严格管理,制定《司法建议工作管理规定》,各审判庭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需要提出司法建议的,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并组织深入调查研究。决定提出司法建议的,由办案部门会同相关庭室具体负责承办,坚持做到程序上严格谨慎,质量上精益求精。司法建议注重对问题的总结归纳,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顺序,对其在法律层面进行细致分析后以简洁通俗的语言提出建议, 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增强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以求达到相关单位就此查堵漏洞、健全机制的实际效果。司法建议发出后,还主动进行回访,征求反馈意见,有效督促了司法建议得到落实。

  三明中院在审理一起被告人利用自助柜员机实施抢劫的案件中,发现自助柜员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市人行据此,将司法建议、案件启示传达给各商业银行,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积极配合公安开展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情报交流、信息共享、案情会商机制;创新自助机具安全管理模式,加强ATM机安全防范,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向上级行建议加强自助机具技防措施,如增加屏幕保护、报警功能等;要求商业银行在自助银行室内增加风险防范提示,张贴典型案例,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泰宁法院针对一些乡镇在第二轮竹山延包中引发的纠纷和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引起重视,县长立即作出批示:请有关领导和部门仔细研究县法院的司法建议,竹山延包问题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应妥善处理,紧靠乡镇、林业部门力量不够,应多方联动认真研究,维护林农权益。并被及时转发到有关领导和全县多个部门、乡镇,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法院司法建议的高度重视和评价,也更加坚定了三明市两级法院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