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谱和谐新曲
——内蒙古扎赉特旗保安沼法庭化解土地纠纷纪实
2012-03-27 08:28: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文斌 孙志国
  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的开展,犹如一缕春风,为料峭春寒增添了一抹新绿。3月4日,扎赉特旗人民法院保安沼法庭法官潘少游、张会峰与人民调解员一道,像往常一样,奔赴辖区内的村屯社区,进行“走家串户式”的诉前访调和矛盾排查工作。

  再晚就要出人命了

  此次行程的区域是矛盾多发地带的努文木仁乡乌兰村。车辆刚驶进依和道堡屯,就见该屯的屯长忧虑万分地在路口徘徊。他看见法庭车辆后立即迎上来,大声说:“你们可来了,再晚就要出人命了!猜到你们今天会来我们这儿走访,村民们都等你们评理呢。”此时数十位村民正在事发地点相互争论得面红耳赤,个别村民已经在相互谩骂、拉扯,场面非常混乱。法官们到场后立即控制现场秩序,缓和群众过激情绪,以避免流血事件发生,并规劝村民各自回家等候调处。

  经了解得知,2011年春耕时,30多户村民与韩某达成协议,约定将处于同一区域中,各自享有使用权、面积不等的耕地承包给韩某耕种一年,并同时约定:如遇水灾则由韩某再免费耕种一年。同年7月,30多户村民又与李某签订2012年度至2025年度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同时约定严格的违约责任条款。2011年9月,一场大水将韩某所承包的耕地冲毁,所种植的农作物全部绝产。韩某就2012年种地一事与30多户村民协商,要求再种植一年。而李某则执意自2012年起开始种植所承包的耕地。30多户村民之间对合同的效力和履行相对人的选择又产生分歧,三种矛盾混合交织在一起。

  先降火气,再吃“顺气丸”

  若不能及时妥善化解纠纷,势必将影响到今年的春耕生产。法官们经过对两份合同仔细研究后认为,30多户村民与李某签订的合同中,对违约方责任处罚非常重,而另一份合同无违约责任的约定,处理时应以“损失最小化”为标准解决纠纷。法官及人民调解员先是让村民们逐一降火气,然后再让他们吃“顺气丸”。为了缓和矛盾,法官们分别对30多户村民、韩某和李某进行了调解。

  经过努力,韩某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村民返还一年的承包费,同意李某自2012年起种植承包土地,这下解决了韩某与李某之间的矛盾。韩某和李某这一先前的“冤家对头”破例地走到了一起,各自从对方的角度出发,也开始对村民们进行规劝和商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30多户村民分别退还韩某土地承包费200元,李某自2012年起种植承包土地。几欲酿成流血事件的矛盾在欢笑中得到妥善解决。

  漫天的繁星下,印有“法院”字样的警车奔驰在归家的途中,优美的音乐声里掺杂着轻微的鼾声,构成了另一曲和谐的旋律。“但愿世间无纷扰,何言鬓发染霜尘。”此语是法官们心声的生动写照。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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