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院积极开展司法拍卖改革
2012-04-09 14:46: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 作者:杨芳艳 朱雁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以“统一拍卖机构的选定、统一拍卖案件的信息发布、统一拍卖场所和交易平台”为重点,积极开展司法拍卖改革试点工作。

  该院统一拍卖机构的选定工作,制定出台了《司法拍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司法拍卖工作实施细则》和《公开选择拍卖机构操作规则》等文件,规定全市法院拍卖机构的选定工作统一由中院技术室负责,3月中旬,各基层法院拍卖机构的选定工作全部移交中院技术室;统一拍卖案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各法院自主操作”的要求,两级法院都建立了司法评估、拍卖信息统一发布的工作制度;统一拍卖场所和交易平台。不断完善拍卖场所的软硬件设施,保证全市法院的拍卖活动统一在济南中院拍卖厅进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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