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有了做手术的钱了!”
2012-04-17 10:35:43
法官将七万余元拍卖款亲手交到叶某妻子手中。
     中国法院网讯 (周鹏 姜晖晖 崔宝春)  “谢谢,谢谢法官,有了这些钱我们明天就可以去做手术了,烧伤的手有希望治愈了。”4月13日,从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后,当事人叶某的妻子高兴的说。

  2008年10月14日,原告叶某在被告沂源某公司工作时发生事故,被严重烧伤,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沂源某公司和联营人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被告沂源某公司的厂房被抵押并已拍卖,该公司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在另一案件中被本案被告李某申请保全,同时李某的相关资产在另一案件中被冻结,因此各方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叶某双手严重烧伤,如不及时治疗可能会造成终身残疾。为让叶某能够尽快凑足手术费用,该院法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之急,对案件再次深入分析研究,决定以李某为突破口做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说服李某撤销了财产保全,并将机器设备和原材料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以支付袭某前期手术费用。

  4月13日下午,法官将七万余元拍卖款亲手交到了叶某妻子手中。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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