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法院三项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2012-05-02 11:13: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东营河口频道
  为全面提高审判质效,使群众更加了解、支持法院工作,提升法院工作的公信度,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深入挖掘人民陪审资源潜能,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力促公正廉洁司法。 

  实施分类管理,合理调配人员。在实施分类管理前,陪审员全部为兼职,管理困难,从而导致履职困难。针对这一现象,河口区法院将退休及无固定工作的21名人民陪审员聘为专职人民陪审员,分配到各业务庭室,专职履行案件陪审、司法监督等职责;对有固定工作单位的7名兼职人民陪审员,则根据实际需要邀请陪审,履职情况由法院定期反馈到其所在单位。

  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保障职责履行。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人民陪审员行使职责给予制度保障。制度明确了人民陪审员行使职责的范围及操作规程,赋予他们在案件庭审、评议方面更大的话语权,在司法活动中更广的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技能培训,注重绩效考核。通过邀请专家教授授课,组织人民陪审员观摩庭审、座谈交流,为其订阅报刊杂志等方式不定期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及廉政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廉洁办案意识。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实行日常考核、年终考核,以工作实绩作为表彰、发放补助等的依据,不断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履职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确保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