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
广东启动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
2012-06-13 08:44: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晔晗 段 勇 王慧娟
  6月8日,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广东高院正式启动为期3年的法院文化建设“岭南工程”,要求全省法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达标争创为抓手,以特色基地为标志,在2014年实现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全面达标,特色文化基地全面建成,文化软实力全面提升。

  记者从“岭南工程”配套出台的《广东法院文化建设标准及考评办法》中了解到,该办法从10个方面确定了文化达标的50项具体标准,并对全省各级法院达标列出了详细的“时间表”:对已经建好审判大楼的法院,要求在2013年前实现全面达标;其他法院因地制宜、创造条件,确保在2014年底前实现全面达标;至今尚无示范单位的8个中院,在2012年内实现辖区法院达标单位零的突破;现有的26个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要对照标准、拾遗补缺,瞄准一流、创新水平,其中4个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要力争成为广东省文化建设和全国文化建设的“闪亮名片”;22个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要对照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标准,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努力争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排头兵。

  广东法院“岭南工程”建设规划提出了“三个结合”:即核心价值观与特色文化精神内涵的结合点,法院文化与当地民俗文化的结合点,法院文化与当地传统文化的结合点。

  为了确保法院文化建设科学规划,真正体现当地特色。“岭南工程”还要求各级法院在建设规划中要科学“借力”:依托当地党委、政府,获得认同、理解、支持;充分借助文化主管部门、研究机构、学术团体的力量,完善建设方案,理清建设思路,提高建设水准,提升服务水平;广泛联系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群策群力开展特色文化基地建设;以中院为龙头,将辖区基层法院纳入到特色文化基地建设之中,形成文化建设合力;充分吸收辖区法院文化特色,共同打造以中院为中心,各辖区法院为烘托的特色文化体系。

  记者了解到,广东高院建立了法院文化建设专项经费与全省法院经费统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按照以奖代拨、分批分次、推动达标的原则,对欠发达地区法院和有需要的重点特色基地法院给予经费支持。

  除了经费支持,广东高院还积极寻求省委的政策支持。据了解,广东高院与省委宣传部会签的《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将于近日发出。该意见的主旨是:共同指导和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共同举办公共文化活动,推进法院文化惠民。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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