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方法——司考的过关法宝
2012-06-14 14:36: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莫 丽
  每当有人通过司法考试,周围的人都会在大加赞赏后如唐僧取经一般询问过关秘籍。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大都会如数家珍地把自己通关的方法全盘托出,与大伙分享。其实人各有异,方法不尽相同,如果只是一昧地悉听不假思索,方法再好也不一定有成效,所以我的司法考试过关法宝是:巧用方法。

  司法考试号称“天下第一考”,难度可想而知。且不说考试的内容繁多,法律知识的更新换代就足以让考生头疼,每年新增的法条法规,修定的法律条文,如果逐一通读,无论是时间还是精力都不可能学到精通。如果没有坚强的毅力,想把司法考试的知识啃下来简直比登天还难,此时最需要借助方法。法律知识每年都会有更新,但一定要结合当年的考试大纲确定重点,新增知识点围绕当年司法改革的重点来有针对性地学习,切不可平均用力。比如今年司法的热点是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那么在新增知识点学习的重点可以放在刑诉法方面。

  在常规知识方面,很多考生也茫然,不知如何复习。其实常规知识方面应以大法优先,民法、民诉法、刑法、刑诉法、行政法这五大法占司法考试的比重最大,复习应当以这些大法为重点。其他的小法因为知识点分散,可以选择性地看,也可以平均力量快速浏览。但我个人喜欢选择性地看,只看小法常考的知识点和当年的新增知识点,这样可以节约时间,重点突出,不让自己被多余的知识点冲昏头脑。司法考试复习的过程就是取舍的过程,要舍得放下一些无关紧要的小法,把精力和时间放在重点的大法上,确保复习的质量和效率。

  司法考试对历年真题的复习是许多考生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真题可以让我们了解历年考试的重难点,在复习时把握知识点也起到穿针引线的作用,用好历年真题可以事半功倍。当年我利用历年真题把握大法的知识点、新法与旧法的更迭,培养自己的做题思维。真题可以分学科来做,也可以分年份来做,重点不在做几遍真题而是如何做真题。有些考生以为真题做多几遍就行了,只要对上答案就行了,其实这样做真题效果不佳。

  做真题要有目标,比如第一次做真题可以感受当年的知识点。弄清每一道真题的知识点内容才算完成此次做真题的任务。第二次做真题可以找出自己的易错点。经历过第一次做题多数人对答案有了一些记忆,如果第二次还是做错了,就说明你对这个知识点真的没有掌握,对自己的易错题对应的知识点就要重点复习了。第三次做真题可以找出新旧法的不同点。有些题目当年的答案放到新法中可能就不是正确的了,此时就要关注新法的新答案了。第四次做真题可以揣摩出题者的用意。因为出题者相对固定,司法考试的出题思路也大同小异。做错题的时候问一问:“这题自己为什么做错了?是知识点没记牢还是做题思路不得法?”要经常在做题之后反思,如果稀里糊涂地做真题,无论做多少次都不会收到好的效果。第五次做题可以训练自己做题的时间,看看自己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真题。特别是卷四的训练,很多考生只喜欢训练前三卷,而忽视卷四的训练,临到考场才发现自己的做题速度太慢。平时不加强卷四的训练,一方面时间把握不充分,做题的思路也没能得到加强。

  总之,方法因人而异,只有学会思考,举一反三,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才能在司考的路上沿着正确的方法前进。我也希望自己的方法能成为梯子帮助更多的考生更上一层楼。

作者单位: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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