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法院念好“四字经”促人民陪审员再上新台阶
2012-06-15 14:40: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赤峰频道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在陪审员工作机制中,注重科学化管理,加强规范化使用,主动念好“精、细、 实、优”四字经,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再上新台阶,年初至今,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6件,普通案件陪审率达68%。

  在选任上,突出一个“精”字。该院结合本地区特点和案件类型等实际情况,严格选任标准,广泛从各部门、各行业、各群体挑选优秀人才担任人民陪审员,现有20名人民陪审员全部来自基层,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8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2人,群众团体工作人员3人,专业部门人员4人,驻区企业人员2人,新闻媒体工作人员1人,都是各行各业的精干力量,了解社情民意,素质高能力强。

  在培训上,抓好一个“实”字。一是每年组织陪审员观摩庭审、参与案件研讨,适时召开陪审工作经验交流会,主动征求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流工作经验、方法;二是举办陪审员培训班,讲解庭审礼仪、庭审程序等相关知识,并邀请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履行庭前准备职责,提前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熟悉案件争议焦点,主审法官向陪审员释明适用法律等情况。全方位地培训和实践使人民陪审员了解整个办案细节,提高了陪审工作质量。

  在管理上,注重一个“细”字。制定出台了《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和《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免职规定》,对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在具体陪审任务分配上,因人而异,根据陪审员既有的知识、特长和工作阅历,参加相关案件的审判,让他们当内行,做专家,大大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和调撤率。

  在待遇上,体现一个“优”字。坚持从关爱陪审员的生活与收入入手,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提高陪审员待遇的工作机制。为充分调动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实行“一案一补、多陪多补”的方法,让人民陪审员在亲身体会陪审工作荣耀感的同时,也有劳有所获、大有作为的成就感。

  元宝山区法院不断推进陪审工作的深入发展,使人民陪审员成为法院化解案多人少的左膀右臂,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呈现出“和解率高、调撤率高”的“两高”喜人局面,成为该院构建大调解体系的一个重要链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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