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销售侵权产品 禁令送达置若罔闻
相关公司及责任人被拘留并缴罚金
2012-06-20 08:29:51
  • 广东某公司营销总监贺某被上海一中院司法拘留十天。敖颖婕 摄
  • 比利时领事馆领事等胜赞上海一中院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专业高效。陈永良摄
     中国法院网讯 (敖颖婕)  法院送达停止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的裁定,接到禁令后的广东某公司却对禁令置若罔闻,照样在国际会展上展览销售,并对法官的执法行为百般阻挠,被法院当即采取制裁措施。在刚刚过去的上周六到本周一的三天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违反禁令的直接责任人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6月19日,比利时领事馆领事李克先生(Christophe Cardon)专程来到上海一中院,代表总领事对上海一中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和高效表示赞赏和感谢。

  一周前“中国国际纺织品机械展览会暨ITMA亚洲展览会”在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举办。6月12日会展首日,比利时的必佳乐有限公司(Picanol NV)即发现会展上广东某公司展出的商品外观上与自己公司的专利产品高度相似,遂立即向上海一中院提出申请,请求裁定广东某公司立即停止在“中国国际纺织品机械展览会暨ITMA亚洲展览会”上销售和许诺销售名为BestMax织机的侵权行为。上海一中院当日便对申请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出具裁定对广东某公司采取诉前禁令。6月13日上午,执行法官赶到展会现场向广东某公司宣布禁令,禁止涉嫌侵权的产品对外展示,并责令广东某公司在24小时内将产品撤展。6月16日,得知广东某公司仍在展出和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公然对抗法院的禁令。上海一中院执行庭法官会同法警、民五庭等部门十余人,再次赶赴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由于执法过程中广东某公司营销总监贺某等人故意进行阻挠和抗拒,法官当场将多名违反诉前禁令的当事人带至法院,并分别作出对公司罚款十万元、营销总监贺某拘留十日、副总监陈某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并责令该公司、贺某、陈某等人具结悔过。6月18日,广东某公司、陈某主动缴纳了罚款。

  6月19日上午,比利时领事馆领事与必佳乐公司代表等一行五人来到上海一中院,表示上海一中院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面的专业和高效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也让在华投资的比利时客商对上海的投资环境更有信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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