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病变致病 “神医”销售假药被判刑
2012-07-17 11:09:24
     中国法院网讯 (童伟娟)  本是治病的药品却变成了致病的元凶。近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销售假药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阿东(化名)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神秘的小屋

  夜幕开始降临的时候,阿东的小店亮起了灯,生意逐渐好了起来。但奇怪的是,进去的人都表情神神秘秘,动作鬼鬼祟祟,四处张望,生怕被人看到;出来的人则满脸紧张和期待,怀揣着某物,走得飞快。原来阿东经营的是一家成人用品店,主要销售各种壮阳药和避孕药等。阿东是湖北人,2011年8月的时候,他来到清远租下了这家小店,并开始销售各种成人用品,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营业额能达到6000多元。

  神奇的药品?

  鹿鞭补肾丸,每粒5元;虫草鹿鞭丸,每盒10元;藏鞭宝,每盒7元;金雄起,每颗10元…..阿东店里的壮阳药琳琅满目,种类五花八门,有将近二十种,而且售价都十分低廉。“这么便宜的药管用吗?”面对购买者的疑问,阿东猛拍胸脯:“放心,这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药,是专门治疗性功能疾病的,我已经卖出去了好多,包你满意!”事实上,阿东本人并没有售药上岗证,他的这间小店也没有办理任何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而这些被阿东吹的天花乱坠的所谓 “神药”,只是他从广州一个批发市场批发来的,没有任何批准文号。经检测,这些物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西地那非成分为处方药,人吃后会对它产生依赖性,且这种成分会危害人体中枢神经和肾脏、肝脏等器官,大剂量服用的话甚至会导致心脏功能不全者和高血压患者死亡。

  明知其所销售的“药品”有问题,一句简单的“为了生计”, 阿东就不管不顾,销售这些假药达半年时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东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其在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的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据此作出了前述判决。

  法官在此提醒:2011年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一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条款降低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入罪门槛,大大加强了对生产销售假药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就是说不论销售数量有多少,不论是否盈利,也不论是否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只要有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了此罪。另外提醒广大市民切不可贪小便宜去购买此类“药品”,以免上当受骗,给自己的生命健康带来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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