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谋一域更谋全局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纪实
2012-08-07 15:45: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 作者:郭德民 张宝华 胡科刚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探索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找准服务大局的制高点、结合点和切入点,拓展司法服务的空间和触角,服务大局工作实现新进展。2011年以来,省、市各级领导先后作出肯定性批示40余次。

  提升境界,探索服务大局“制高点”

  “在服务大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都对我们寄予厚望。如何实现这些要求,是全市两级法院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谈及当前的法院工作,日照中院程乐群院长深有感触地说。

  该院既谋一域,更谋全局,要求在研究问题的时候有大局观,处理个案的时候有大局感,牢固树立“以稳定为前提、以发展为目的”的指导原则,使法院工作有机地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010年,日照钢铁控股集团公司与澳大利亚两公司因矿石交易产生纠纷,澳方仲裁机构裁定中方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金人民币8亿多元,澳方公司向日照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同时中方公司也对澳方公司提起产品质量诉讼。

  该院积极协调双方和解,最终促成案件“一揽子”解决,双方握手言和,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省高院周玉华院长作出重要批示:“这个案件办得好,可编写成案例,供今后参考”,市委书记杨军,市长李同道也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4月13日,市委书记杨军在审阅中院呈报出台的《关于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后,作出重要批示:“今年是我市文化建设年,望市中院在支持全市文化建设的同时,加强政法文化和法院文化建设,精心打造品牌,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社会群众能力。”

  近年来,日照中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大项目建设的意见》等10 余个规范性文件,为经济发展当好法律参谋,协力化解矛盾纠纷。

  该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大宗商品交易、理财产品等案件,妥善审理因楼市价格震荡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企业破产、重组改制等案件,加大调解力度,维护企业的生存发展,使法院工作始终与大局合拍同步、同频共振,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稳中求进”、“好中求进”发展。

  科学定位,找准服务大局“结合点”

  司法功能的正确发挥,取决于工作角色的科学定位。日照中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调整工作思路,精心布局审判工作的重心,用心破解影响发展的阻碍。

  该院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关于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采取 17条措施,助力小微企业“爬坡过坎”。5月22日,山东高院院长周玉华在审阅该《意见》后作出重要批示:“为企业服务是现代法院的重大职责。日照的做法可供各地法院借鉴。”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持续加大相关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保障蓝色经济区建设,推进日照精品钢基地、鲁南临港产业集聚区、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日照国际海洋城建设等重点工作,中院要求,全市法院既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又要有高超的服务艺术,以优质的司法服务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营造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该院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建议并配合政府建立健全行政诉讼败诉考核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多年来,全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一直保持在100% 。

  近年来,全国先后有20余家法院前来考察学习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整版作了报道。去2011年,日照市获得首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成为全国地级市中的惟一。

  日照中院提出,要主动发挥经济社会的“调节器”和社会矛盾的“减压阀”作用,充分考虑个案的社会影响,评估重点案件处理效应,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引导法官把“胜败皆明、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作为始终不渝的自觉追求,竭尽全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延伸职能,拓展服务大局“切入点”

  “法院要是不提这个建议,我们以后的损失还不知道有多大。”日照运总集团负责人在收到日照中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书时,既高兴,又感激。

  今年5 月,日照中院法官根据案件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向日照运总集团提出了关于完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的司法建议。公司接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后,立即进行了整改。

  该院对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的一些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努力从决策和政策层面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据统计,全市法院每年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30 余份,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收到了显著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该院着力研究解决司法功能的延伸问题,既全力做好应当做的,又努力做实可以做的。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大量增加的实际,专门在公安交警大队设立了 6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与交警部门“联调速裁”,动员当事人尽量通过调解途径解决纠纷,减少了矛盾冲突,降低了诉讼成本。

  法院以基层法庭为中心,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的作用,依托调解室和农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庭、站、点与联络员紧密结合、覆盖整个辖区的纠纷预警信息网络,各区县60% 以上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了人民调解阶段。

  法院在服务的布局上,积极向外延伸,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社团组织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互助联动的服务大局新格局。近年来,日照中院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若干意见》等多个文件,每年与行政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帮助他们解决涉法难题,既减少了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又支持了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