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特色法庭创新工作方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
2012-09-13 15:04: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余德厚
  2008年至2011年,海南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分别是49964件、59882件、61284件、66060件……蹿升的数字考验着海南法院维护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新形势新需求,海南法院系统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近年来陆续设立瓜菜法庭、鱼排法庭、旅游法庭、少年法庭、交通法庭、医疗法庭、环保法庭等特色法庭体系。经过司法实践,特色法庭在审判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明显的效果。

        瓜菜、鱼排、旅游法庭:全天候的便民法庭

  所谓“瓜菜、鱼排、旅游法庭”,是法庭巡回办案、快捷处理纠纷的一种工作方式。

  冬季瓜菜是海南农村的支柱性产业,由于市场价格波动、约定内容不明确等引发的瓜菜购销纠纷不定时、不定点地发生,而由于瓜菜需保鲜易腐烂的特点,必须快速处理纠纷。万宁市、琼海市等地的瓜菜法庭把坐等案件改为在冬春季节实行24小时值班,不管是假日、午间、夜间,法官都能随时赶到集市、港口、过磅点、田间地头、种植园养殖园现场,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兑现,确保了瓜菜北运“绿色通道”的畅通无阻。为了尽可能方便居民诉讼,瓜菜法庭建立了快立、快审、快结的审判机制。除法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外,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在陵水,有“渔排法庭”。陵水黎族自治县的新村镇,人们大多以渔业为生,不少渔民常年生活在海上,形成“海上村庄”。由于要经常出海打鱼,渔民们上岸打官司既不方便又影响生产,为此,新村法庭成立渔排巡回法庭,把法庭开到海上。渔民们有了纠纷,电话立案,预约好开庭时间,然后在渔排上等着法官来就行。

  在全国首创、成立于2002年4月的城郊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办案值班人员以3个人民法庭法官为主力,轮流安排院机关审判庭少数审判人员及院长、副院长组成,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长假期间和其他法定节日的旅游旺季,旅游巡回法庭的法官及其辅助人员都要从上午9时到下午5时在景区设点值班,中餐都在岗位上吃快餐。近10年来,他们风雨无阻。2010年7月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批准城郊法院增设旅游审判庭,成为全省第一个定员定岗专门审理旅游纠纷案件的审判庭。该审判庭直接指导旅游巡回法庭的工作。2011年5月,旅游巡回法庭与刚成立一年多的旅游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对接,快裁机制在优势互补中得到完善。

         医疗法庭:依靠网络建立化解纠纷新机制

  2011年11月,美兰法院成立医疗纠纷法庭,审理海口市医疗纠纷一审案件和对医疗纠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医疗纠纷法庭改变传统受理案件模式,建立独立的网络立案调解通道,方便快捷地调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法庭已与设立在海口市的八家主要医院建立了网络视频直通立案、调解的特殊通道,并通过该通道立案、调解了49起医疗纠纷案件,总金额达到1143948多元。医疗法庭通过网络视频直通立案、调解的特殊通道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网络立案调解的做法,对全省法院民商审判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医疗纠纷法庭还建立远程网络鉴定系统,并与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等多家鉴定机构签订委托鉴定协议,在医疗纠纷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选择其中一家权威机构通过远程网络进行医疗纠纷鉴定,既快捷方便,又节省诉讼成本。

        少年法庭:把教育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

  2010年11月30日,秀英少年法庭挂牌成立,对全市四个区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统一管辖。自成立以来,其在运行中形成圆桌审判、诉审三分开(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开羁押、分案起诉、分案审理)、特殊诉讼参与人(聘请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和社会调查员参加诉讼,提出处理意见)、法庭教育、回访帮教五大特色,分别发挥了淡化未成年被告人对法庭的恐惧、疑虑和对立情绪,有效避免未成年犯与成年犯“交叉感染”、准确定罪量刑等作用,凸显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每次审理案件过程中,少年法庭都要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剖析犯罪少年的成长环境、犯罪轨迹。同时,在判决书的结尾处,写上一段情真意切的“法官寄语”,以期唤醒犯罪少年的内心良知。

       交通法庭:创新交通事故矛盾化解机制

  2008年8月8日,龙华区人民法院在海南省成立了首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对海口市四个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实行统一管辖。海口交通法庭实行24小时服务制度,实行提前预约、口头起诉、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即时判决,实现交警部门事故调处与法院立案审理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

  据介绍,海口交通法庭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强化诉讼指导,采取简易方式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即时判决等方式办理案件,还推出电话预约上门立案。法庭巡回办案,重视接访工作,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交通法庭注重调解,化解纷争,同时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法律业务交流,针对肇事车辆的查封、扣押,情况紧急的,法庭都会立即作出保全裁定。

  据统计,海口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畅通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交通事故信访案件大幅减少,迄今为止交通法庭审理的案件没有一宗引起上访。该庭成立至今,共受理审判案件1035件。该庭设立后,海口市交警部门因交通事故信访的案件减少了41.5%,得到了公安部交管局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希望能进一步规范并逐步推广。

  在屯昌,随着该县城市化进程加快,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案呈大幅上升趋势。因涉案多为农用车,赔偿问题处理难,情绪严重对立,往往引发群体上访闹访。为此,该院今年4月成立交通巡回法庭,落实司法为民,把及时化解交通事故纠纷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辖区稳定和谐的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抓出了成效。截至8月底,该庭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案125件,全部调解结案;调解后自动履行率高,赔偿金到位率达100%,结案标的额达210多万元,没有一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使上访案件大幅下降,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环保法庭:守护碧海银沙 护航生态文明

  2009年9月,海南高院提出,要在全省部分法院设立环保审判庭或环保合议庭,建立环保公益诉讼机制和诉讼基金。这一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

  “我们要为全国人民保护好这片洁净的天堂。”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有着一份沉甸甸的使命感。董治良告诉记者,“生态立省是海南省近年来的发展战略,自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获批以来,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越来越成为全省上下一致共识,环境保护审判庭的设立成为了社会管理创新的迫在需要。海南高院环保法庭便应运而生。”随后,省一中院、二中院、海口中院、三亚中院增设的环保法庭也相继设立。2012年6月21日,海南首个基层法院环保法庭又在海口琼山揭牌成立。环保法庭的成立,既便于群众,又可节省诉讼成本,更利于执法统一性,实现了环保案件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更好地发挥了化解矛盾、保护环境的作用。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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