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应用
2012-11-27 14:31: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孝昆
  大力推进信息化,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法院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具有公开性,公开是公正的保障,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高度共享得以普及。通过信息网络,从法院的办案人员到案件的当事人,甚至普通公众,都能获取到相关的审判信息数据,从而使审判公开透明得以实现。由于信息技术的独特优势,现在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应用已经相当广泛。 

  一、建立和应用审判流程管理软件系统,实现对案件的全方位有效监督和管理。既对个案进行微观管理,又对整体审判形势进行宏观管理。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管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等多种类型案件,支持从案件登记、分案排期、案件审理、案件执行、案件归档、司法统计分析等全过程中各种信息的处理。其功能包括诉讼流程控制、法律文书处理、调阅相关法院公开的案件、多媒体案卷录入与调阅、案卷归档处理以及综合司法统计分析等功能。系统对整个审判流程实行信息化操作,流程自动传递,为无纸化案件流程管理提供可靠的保证。

  二、建立审判质效评估系统,实现法官业绩考核科学、规范、可量化。设计结收案比、正常审限内结案率、超审限未结案率、长期未结案率、人均结案率、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被二审改判发回率、被申请再审率、被再审改判发回率、信访投诉率、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案件评查评分等考评指标。将这些指标设计成业绩考核系统,明确每项考核指标所占分值,在上述各考核指标数据都得到正常采集的前提下,系统可对每个庭室和每个办案人员的业绩情况进行自动打分,时间周期可任意调整,同时,根据分数自动进行排名,得出一个直观量化的考核成绩和排名。

  三、在数字庭审方面,综合利用网络、数据库、音视频和智能控制等技术手段,实现庭审音视频录制和网络点播,实现庭审快速记录,实现证据实时展示,实现质证留痕,实现远程质证和证人保护。进一步完善科技法庭庭审记录、庭审点播、证据展示、集中控制等功能,对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全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落实审判公开、强化司法监督、规范司法礼仪等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同时提高对各项功能、软件的运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利用网络视频技术,实现远程庭审和远程提讯。它具有高效、便捷、安全的特点,实现画面与声音的同步传输。大大减少了在纷繁的法律程序中不同审判阶段法官因提审、提讯被告人必须到被告人所在地法庭的往返奔波,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和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四、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诉讼档案管理电子化。电子化档案使得诉讼档案利用率不断提高,减少了下架、上架、归还验卷等复杂的程序,避免了频繁调卷可能出现的混乱状况,消除了出借的卷宗丢失毁损的可能性,减少了单位档案库房成本,减轻了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

  实践中,有的法院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中运用的较好,有的则存在一定缺陷,下面笔者根据多年工作实际就如何利用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法院审判工作浅略谈谈自己的一些拙见,以抛砖引玉。

  一是要转变观念,各级法院领导应重视信息化工作,站在政治高度和战略发展高度认识到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实行“一把手”工程,树立“科技强院”的理念,努力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做好信息化与审判管理相融合的基础工作。

  二是重视对信息化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尤其是要注重培养既懂电脑又懂法律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建议有条件的法院设立相应部门,配套相应职级,使他们有施展才华的平台,避免出现一边引进一边流失现象。

  三是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法院的信息化不同于电子商务,它涉及到很多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其中有些内容甚至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在系统安全方面面临着多种威胁与挑战,因此应当不遗余力地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四是要加强对法官和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学习与培训,该项培训要列入法院系统的每年的培训计划,信息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必须要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求。

  五是要强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管理的融合,既体现在要加强软件开发,更要强力推进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确实改变相关人员的工作方式与习惯。

  六是加强法院信息网络与相关业务联系部门的信息相通,实现资源共享,共建诚信社会。

  (作者单位:安徽省滁州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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