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法院多措并举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012-11-30 10:43: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信阳频道 | 作者:李莹 方志淮
  近日,为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挽救、教育未成年罪犯,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未成年罪犯帮教的新方法、新途径,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判后帮教工作,使他们迷途知返、重新做人,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指导原则和宽严相济的量刑政策。多年来,该院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指导原则,在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上正确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努力为失足未成年犯罪人创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使之早日回归社会。

  严格审判程序,充分保护未成年犯罪人诉权。为保障未成年犯罪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该院在每次庭审前及时通知、动员每位未成年犯罪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对家庭确有困难没有委托律师的,全部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指定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大力推行社会调查员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该院聘请社会调查员参与对未成年犯罪人庭前的调查工作,并要求社会调查员要坚持做到与未成年犯罪人家长见面,以了解未成年犯罪人的个性特征、家庭背景;与学校的老师见面,了解未成年犯罪人在学校期间学习品德操行、为人处世等一贯的表现;与居委会或村委会负责人见面,了解未成年犯罪人接触的社会圈子、社交状况等情况,并作出调查报告,提供给庭审法官,作为对未成年犯罪人量刑的主要参考依据。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法官深入学校上法制课,开展法制宣传;及时与看守所联系,了解未成年犯罪人的心态,并且送去法律书籍,以利做好其心理稳定工作;根据了解的信息写出司法建议,及时教育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几率。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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