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监督 广纳群言 增强合力
福建高院召开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
代表座谈会
2012-12-05 09:50: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梅贤明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为主题,召开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等应邀座谈。

  座谈会上,福建高院通报了2008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情况。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畅所欲言,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2008年以来福建法院方向把得准、理念创得新、工作抓得实、队伍管得严、联络效果好,各项工作卓有成效,成绩越来越明显,群众评价越来越高。他们建议,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法院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法官队伍;进一步加强司法品牌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监督联络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法院工作发展。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马新岚指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论断,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正式提出和确立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这是党在民主政治理论和制度创新中取得的最新成果。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新论断、新部署,把广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真知灼见,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司法领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更加注重接受监督、更加注重创新形式、更加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把接受各方面监督及其意见建议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司法实践。

  近年来,福建高院始终高度重视和自觉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2009年,省法院就制定下了联络工作规则,设立专门机构,强化工作制度和组织保障;建立了座谈制度,通过赠阅报刊资料、邀请走访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等,加强情况通报和沟通交流;实行法院领导领衔办理提案机制,聘请有关人员担任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文化建设顾问等,促进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多方位、深层次地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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