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华:准确理解民事诉讼法精神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2-12-27 16:02: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东频道 | 作者:闫继勇 程卫华
  近日,山东全省法院贯彻实施新修改民事诉讼法电视电话会议在济南召开。山东高院院长周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深刻领会新修改民诉法的立法精神,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对待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周玉华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刻领会新修改民诉法的立法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确保新修改民诉法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执行。要强化诚实信用理念,认真研究贯彻落实诚信原则的办法、措施和制度,进一步规范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促进诉讼公平;要强化程序公正理念,恪守权利平等和程序中立原则,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对待当事人的诉讼义务;要强化诉权保障理念,把保障诉权作为改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不断规范审判工作;要强化司法公开理念,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提升司法公开的层次,让审判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诉讼调解理念,坚持“调解优先”,注重“调判结合”,继续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

  周玉华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新修改民诉法各项新的规定,全面推进新修改民诉法的实施。要准确把握小额诉讼、公益诉讼和第三人撤销之诉三类新型诉讼,严格适用范围,明确立案标准;要科学运用证据制度,正确把握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取证的关系,正确把握当事人申请鉴定和举证期限的关系,正确把握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要坚决遏制虚假诉讼和规避执行行为,认真总结实践中防止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应对措施;要着力落实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机制,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各中院应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民商事申请再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再审受理、判后答疑、法律释明等工作;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高快好省的办案要求,促进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更公正、更高效、更权威。

  周玉华强调,全省法院要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沟通协调,加强法制宣传,确保新修改民诉法实施准备工作到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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